電子郵件信箱
taeccool@ktnp.gov.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本處行政中心出納室-946屏東縣恆春鎮墾丁路596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面購:文件費新台幣300元整。2.郵購:將文件費用(郵局匯票)新台幣300元整及回郵信封(附郵資72元並填妥郵遞區號及收件人姓名、地址)寄至本處。信封上請註名郵購107-108年度「南灣及墾丁污水處理系統委託代操作維護工作」招標文件。3.電子領標:文件費新台幣0元整,電子收費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自行下載)。
開標地點
本處行政中心會議室-946屏東縣恆春鎮墾丁路596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處行政中心收發室-946屏東縣恆春鎮墾丁路596號
履約期限
107年1月1日零時至108 年12月31日24時
廠商資格摘要
營業項目列有J101060廢(污)水處理業、J101990其他環境衛生及汙染防治服務業之公司、行號,備齊下列證明文件,均可參加投標:
(一)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資料影本(廠商得列印已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影本代之)法人機構團體、學校須附主管機關核准成立之公函影本;自然人須檢附身份證件正、反面影本。
(二)納稅證明文件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明相關文件代之。 自然人須檢附最近一期所得稅申報繳款資料證明。其免納稅機構、學校須附主管機關核發之免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三)票據交換機構開立之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之所出具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1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文件。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投標廠商切結書。
附加說明
1.本案採一次投標,2段式開標作業。開標時間106年12月21日上午10時整,假本處行政中心會議室辦理。開標當日進行投標廠商資格審查,投標廠商得不派員參加。本案評選時間暫定為106年12月25~29日間,請各投標廠商應先行準備相關簡報資料,第一階段資格標開標後,本處將先行以電話個別通知實際評選日期。
2.需求單位及連絡人:本處環境維護課-許翔湶;聯絡電話:08-8861321轉225。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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