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jue0205@cpami.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4高雄市鼓山區萬壽路30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200元整,至本處出納繳費後領標
開標地點
804高雄市鼓山區萬壽路301號1F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4高雄市鼓山區萬壽路301號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內政部營建署自訂契約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資格: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
二、投標廠商應繳驗之證明文件:
1.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2.承攬工程手冊。
3.當年度同業公會會員證
4.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5.納稅證明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等)。
6.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所出具非拒絕往來戶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 http://web.pcc.gov.tw/(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其他
1、截標日、開標日倘遇颱風或其他因素而政府宣佈停止上班則須延至上班日辦理。
2、領(投)標廠商請於等標期內隨時注意本案之相關消息。
3、請詳閱招標文件,未盡事宜或有疑義處依採購法第41條辦理。
4、請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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