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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09臺南市安南區四草大道118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9臺南市安南區四草大道118號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參用上級機關(內政部營建署)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凡依法登記之丙等綜合營造業(含)或土木包工業以上廠商均可投標。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餘詳投標須知及契約書(草案)。
2.若對招標文件有疑義、異議者請撥06-2842600或傳真06-2842505,申訴時請洽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地址:台北市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3.本工程不舉行說明會,請投標廠商逕行估價。
4.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及「公司執照」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勿再提供)。
5.本採購招標公告領標及投標截止日因颱風或其他突發事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訂截止領標及投標時間者,則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領標及投標截止時間代之,原定開標時間亦一併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辦理開標。如開標當日因颱風或其他突發事故停止辦公,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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