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12臺北市北投區陽明山竹子湖路1-20號
電子郵件信箱
a182@mail.ymsnp.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陽明山竹子湖路1-2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場購領圖說費新臺幣200元整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陽明山竹子湖路1-20號(本處行政室收發單位)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機關為內政部營建署下級單位,採用營建署頒佈之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登記合格之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凡欲購買之廠商應自108年5月8日起至領標截止期限108年5月21日上午9時30分止,以無記名方式向本處(環境維護課)面購(上午08:30時起至下午17:00時止,例假日停售)或郵購(以落地郵戳為憑)投標文件以及電子領標。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圖說費新臺幣200元整,郵購者請以「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為抬頭之郵政匯票寄(送)達本處,並請附回郵郵資郵票72元整,郵購信封上請註明郵購「擎天崗中央步道安全設施改善工程」招標文件、詳細地址(郵遞區號),領標者請自行估量準備投標文件所需時間。
(收受招標文件地點):本處行政室收發單位,請於108年5月21日上午9時30分前以郵遞寄達或以專人送達本處,逾期無效 (以本處收發單位登錄收件時間為憑)。
(開標時間地點):108年5月21日上午11時整於本處地下樓會議室辦理開標作業。
(決標方式):依政府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1款,訂有底價之採購,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
(其他): 1.本件工程預計提報參加各項工程榮譽獎項,廠商除應加強管理施工品質、工程進度及書表文件之製作,並接受機關之指示參加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公共工程金質獎)、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優良公共工程選拔(公共工程金安獎)等各種工程榮譽獎項工作。
2.工址位處山區,氣候多雨,廠商應詳加考量工期及安全,工程現場請廠商自行前往勘察。餘另詳投標須知及有關文件。
3.廠商可視需要於不增加契約價金下,自行提高各項保險之保險金額、降低自負額之金額或百分比,或本於風險管理自行加保其他保險條款。惟不得有保險縮限之附加保險條款。
4.依投標須知規定,最低標之總標價低於80%,機關認為不合理,有降低品質、不能誠信履約之虞或其他特殊情形,得當場保留數家廠商報價,並請廠商於開標後30分鐘內提出說明。投標廠商當場未出席者,視同放棄。
5.本工程依實做數量結算(詳見契約書第9條、第28條規定)。
6.本工程施工中不得任意損毀既有設施、地貌及林相或濫伐樹木等情事,嚴禁使用大型機具或車輛搬運物料,若有損毀應負責修復還原。
7.本工程須於機關通知日起10日曆天內開工。
8.本契約另訂有分段進度及最後履約期限,且均訂有逾期違約金者,屬分段完工使用或移交之情形,其分段進度說明如下:
(1) 擎天崗步道入口處紙模地坪須於108年8月20日前完成施作。
(2) 步道0K+000至第2個管制門約0K+170處,其兩側護欄及管制門須於108年8月20日前完成施作。
(3) 於108年8月20日前,現場之「預鑄混凝土仿枕木立柱」數量(含未組裝)須達契約總數之85%。
9.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政風室:(02)28613601#350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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