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12臺北市北投區台北市陽明山竹子湖路一之廿號
電子郵件信箱
a156@mail.ymsnp.gov.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台北市陽明山竹子湖路一之廿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台北市陽明山竹子湖路一之廿號
廠商資格摘要
*詳閱投標須知
(一)應為「政府採購法」第八條所稱之廠商。
(二)應具有相關專長之專業人員(如國家公園、都市計畫、景觀規劃等相關專業技術)。
(三)廠商應具備下列證明文件:
1、廠商資格為公司或行號出具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如為技術顧問機構者並應出具技師執業執照;屬法人機構者,出具法人登記證書;屬學校機關者出具正式公函;屬「自然人」者,檢附身分證影本。
2、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以上學校或經主管機關登記合格之公司、機構、公會、協會、學會、財團法人機構之法人團體,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為營利事業機構者,需有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如為非營利之法人團體者,須檢附法人登記書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3、納稅證明文件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4、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並符合投標須知之規定。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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