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12臺北市北投區陽明山竹子湖路1-20號
電子郵件信箱
a176@mail.ymsnp.gov.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陽明山竹子湖路1-2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場購領圖說費新臺幣200元
開標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陽明山竹子湖路1-20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陽明山竹子湖路1-20號
廠商資格摘要
登記合格之土木包工業或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凡欲購買之廠商應自106年5月26日上午8時30分至領標截止期限106年6月2日上午9時30分止,以無記名方式向本處(環境維護課)面購(上午08:30時起至下午17:00時止,例假日停售)或郵購(以落地郵戳為憑)投標文件以及電子領標。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場購領圖說費新臺幣200元整,郵購者請以「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為抬頭之郵政匯票寄(送)達本處,並請附回郵郵資郵票72元整,郵購信封上請註明郵購「106年度園區轄管道路暨周邊設施整修工程」招標文件、詳細地址(郵遞區號),領標者請自行估量準備投標文件所需時間。
(收受招標文件地點):
本處行政室收發單位,請於106年6月2日上午9時30分前以郵遞寄達或以專人送達本處,逾期無效 (以本處收發單位登錄收件時間為憑)。
(決標方式):
依政府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1款,訂有底價之採購,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
(其他):
1.工址位處山區多雨霧天,工期及安全廠商應詳加考量,工程現場請廠商自行前往勘察。餘另詳投標須知及有關文件。
2.刨除料剩餘價值折價費:係指本工程依設計圖或施工規範規定採銑刨工法所回收之瀝青材料之剩餘價值,由施工廠商依固定折價價值(每立方公尺新臺幣235元)價購,且不因決標價比例調整而變動,並於估驗時依實做數量繳交本處當次價款,由本處開具收據予施工廠商。本工程瀝青混凝土挖(刨)除料價購之契約數量約221立方公尺,總價約5萬1,935元。
3.依投標須知規定,最低標之總標價低於80%,機關認為不合理,有降低品質、不能誠信履約之虞或其他特殊情形,得當場保留數家廠商報價,並請廠商於開標後30分鐘內提出說明。投標廠商當場未出席者,視同放棄。
4.本工程施工中不得任意損毀既有設施、地貌及林相或濫伐樹木等情事,嚴禁使用大型機具或車輛搬運物料,若有損毀應負責修復還原。
5.本工程依實做數量結算(詳見契約書第9條、第28條規定)。
6.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2397-6717或電內政部服務專線:1996。
7.內政部政風處:臺北郵政8-82號信箱。
8.內政部營建署政風室:臺北郵政53-831號信箱、電話:(02)2773-4496。傳真:(02)8771-2452。
9.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政風室:(02)28613601#350。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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