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10507018 已決標公告

UH-60M型直升機航儀電測試裝備校驗(正)勞務採購案

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 決標日:105/09/26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儀寶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606,400
原始預算
$ 3,009,615
底價金額
$ 2,705,000
決標折數
96.35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
機關代碼 3.1.13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6 - 技術檢定與分析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楊鎮華
聯絡電話 (02)89111100#703
機關代碼 3.1.13
單位名稱 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
機關地址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3段200號10樓
聯絡人 楊鎮華
聯絡電話 (02)89111100#703
傳真號碼 (02)89127023
電子郵件信箱 jemmy1220@nas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6.其他GPA簽署國均未對我相對開放之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含後續擴充金額新臺幣601萬9,230元整,擴充期限為2年,並依原契約條件及各項契約決標單價計算。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4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09/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09/30 17:00
開標時間 105/10/03 10:00
開標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3段200號10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5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3段200號10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翌日起1年內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資格文件為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廠商得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8年4月14日工程企字第09800159220號函規定可透過經濟部(網址:https://gcis.nat.gov.tw/auth/cmpy/RegisteredData/query.do公司登記資料查詢)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登記資料,並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檢具最近一期完稅證明或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影本)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如為免稅單位應出具主管機關同意之免稅證明文件。 3.承商須提供委託(或自我)校驗(正)廠具備履行本契約之能力證明;校驗(正)廠須具有應具備精密量具、測試裝備之製造廠的認證資格或「全國實驗室認證基金會(TAF)」認證或向我國民航局登記有案之民航業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495、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09/30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1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楊鎮華
聯絡電話
(02)89111100#703
機關代碼
3.1.13
單位名稱
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
機關地址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3段200號10樓
聯絡人
楊鎮華
聯絡電話
(02)89111100#703
傳真號碼
(02)89127023
電子郵件信箱
jemmy1220@nas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6.其他GPA簽署國均未對我相對開放之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含後續擴充金額新臺幣601萬9,230元整,擴充期限為2年,並依原契約條件及各項契約決標單價計算。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4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09/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09/30 17:00
開標時間
105/10/03 10:00
開標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3段200號10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5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3段200號10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翌日起1年內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資格文件為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廠商得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8年4月14日工程企字第09800159220號函規定可透過經濟部(網址:https://gcis.nat.gov.tw/auth/cmpy/RegisteredData/query.do公司登記資料查詢)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登記資料,並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檢具最近一期完稅證明或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影本)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如為免稅單位應出具主管機關同意之免稅證明文件。 3.承商須提供委託(或自我)校驗(正)廠具備履行本契約之能力證明;校驗(正)廠須具有應具備精密量具、測試裝備之製造廠的認證資格或「全國實驗室認證基金會(TAF)」認證或向我國民航局登記有案之民航業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495、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09/30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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