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11407014 已決標公告

UH-60M型機113年度第4季航材備料21項新品財物採購案(複數決標)(第1組:7項208件)(第2組:2項15件)(第3組:6項7件)(第4組:6項14件)

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 決標日:114/09/11
工程全生命週期
決標金額
$ 23,044,214
原始預算
$ 28,978,407
底價金額
$ 23,213,000
決標折數
99.27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
機關代碼 3.1.13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96 - 航空器, 太空船及其零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潘玫如
聯絡電話 (02)89111100#706
機關代碼 3.1.13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3段200號10樓
聯絡人 潘玫如
聯絡電話 (02)89111100#706
傳真號碼 (02)89127023
電子郵件信箱 00402@nas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9/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9/10 17:00
開標時間 114/09/11 15:00
開標地點 231007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3段200號10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第1組:新臺幣1萬2,000元、第2組:新臺幣13萬1,000元、第3組:新臺幣17萬元、第4組:新臺幣113萬4,000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秘書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1007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3段200號10樓秘書室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翌日起120至840個日曆天不等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附加說明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第3組和第4組):廠商須提供於截止投標日前5年內承攬各類航空器組件財物或勞務採購案(不以政府機關為限)之銷售發票及其他足以證明交易實績之文件(例:驗收紀錄或出貨單等),其單次銷售發票金額或數量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或數量之五分之二,或累計金額或數量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或數量,並得含採購機關(構)出具之驗收證明或啟用後功能正常之使用情形證明。 2.具有相當財力者(第1組至第4組):公司實收資本額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之十分之一(提供自經濟部商業司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之公司資料查詢之列印資料),或經會計師簽證或審計機關審定之上一會計年度或最近一年度財務報告及其所附報表,其內容合於下列規定者:(一)權益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十二分之一。(二)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三)總負債金額不超過權益四倍。但配合民營化政策之公營事業參加投標者,不在此限。 ★★投標廠商請詳閱投標須知及招標規範等各項招標文件內容。如對本案有需求方面問題,可洽詢本總隊王桔賢技士,電話:02-89111100分機333;若有採購程序問題,可洽詢本總隊潘玫如科員,電話:02-89111100分機706。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16、傳真:02-2397687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35新北市中和區福美路295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品項編號 4
受理單位:品項名稱 第4組特殊零件及航儀電類:6項14件
受理單位:預估數量 14
受理單位:單位 EA
受理單位:預算金額 22,684,023元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1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潘玫如
聯絡電話
(02)89111100#706
機關代碼
3.1.13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3段200號10樓
聯絡人
潘玫如
聯絡電話
(02)89111100#706
傳真號碼
(02)89127023
電子郵件信箱
00402@nas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9/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9/10 17:00
開標時間
114/09/11 15:00
開標地點
231007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3段200號10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第1組:新臺幣1萬2,000元、第2組:新臺幣13萬1,000元、第3組:新臺幣17萬元、第4組:新臺幣113萬4,000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秘書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1007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3段200號10樓秘書室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翌日起120至840個日曆天不等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附加說明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第3組和第4組):廠商須提供於截止投標日前5年內承攬各類航空器組件財物或勞務採購案(不以政府機關為限)之銷售發票及其他足以證明交易實績之文件(例:驗收紀錄或出貨單等),其單次銷售發票金額或數量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或數量之五分之二,或累計金額或數量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或數量,並得含採購機關(構)出具之驗收證明或啟用後功能正常之使用情形證明。 2.具有相當財力者(第1組至第4組):公司實收資本額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之十分之一(提供自經濟部商業司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之公司資料查詢之列印資料),或經會計師簽證或審計機關審定之上一會計年度或最近一年度財務報告及其所附報表,其內容合於下列規定者:(一)權益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十二分之一。(二)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三)總負債金額不超過權益四倍。但配合民營化政策之公營事業參加投標者,不在此限。 ★★投標廠商請詳閱投標須知及招標規範等各項招標文件內容。如對本案有需求方面問題,可洽詢本總隊王桔賢技士,電話:02-89111100分機333;若有採購程序問題,可洽詢本總隊潘玫如科員,電話:02-89111100分機706。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16、傳真:02-2397687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35新北市中和區福美路295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品項編號
4
受理單位:品項名稱
第4組特殊零件及航儀電類:6項14件
受理單位:預估數量
14
受理單位:單位
EA
受理單位:預算金額
22,684,023元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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