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1058@mail.nca.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40南投縣南投市中興新村光明路5號
開標地點
本署第二辦公室2樓會議室(南投縣中興新村光明路5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40內政部役政署秘書室文書科(南投縣中興新村光明路21號-第3辦公室後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是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履約地點:詳如分送表
履約期限:1.廠商接獲機關通知次日起(廠商應製校稿流程表)5個日曆天內排版完成,並製5份紙本送機關進行 1校,回送1校稿之次日起2個日曆天內送2校稿,返還2校稿次日起2個日曆天內送樣本確認。2. 校對無誤後確認印刷次日起,5個日曆天內完成標的物印製,書面通知機關人員查驗,經機關查驗確認後次日起,4個日曆天內將標的物寄送機關指定地點(如分送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