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W106005 已決標公告

替代役訓練班106年營區及中興辦公廳舍樹木修剪案

內政部役政署 決標日:106/02/15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金和興園藝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541,000
原始預算
$ 615,000
底價金額
$ 541,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內政部役政署
機關代碼 3.1.1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許碧燕
聯絡電話 (049)2394908
機關代碼 3.1.11
單位名稱 內政部役政署
機關地址 540南投縣南投市中興新村光明路21號
聯絡人 許碧燕
聯絡電話 (049)2394908
傳真號碼 (049)2394900
電子郵件信箱 1058@mail.nca.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本採購案至107 年2 月28日前,依契約單價增購契約總價50%之權利。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2/1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40南投縣南投市中興新村光明路2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2/21 17:00
開標時間 106/02/22 10:30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標價之一定比率:_5_%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4/22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40南投縣南投市中興新村光明路2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6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 與本案相關營業項目之園藝服務業或庭園景觀工程業等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二) 最近納稅證明資料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三) 依法令得提供上揭技術性服務之自然人或法人,兔附前2 款資料,惟須附專業證明文件影本及投標廠商聲明書。 (四) 廠商信用之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 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役政署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495、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2/21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內政部役政署
機關代碼 3.1.1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許碧燕
聯絡電話
(049)2394908
機關代碼
3.1.11
單位名稱
內政部役政署
機關地址
540南投縣南投市中興新村光明路21號
聯絡人
許碧燕
聯絡電話
(049)2394908
傳真號碼
(049)2394900
電子郵件信箱
1058@mail.nca.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本採購案至107 年2 月28日前,依契約單價增購契約總價50%之權利。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2/1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40南投縣南投市中興新村光明路2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2/21 17:00
開標時間
106/02/22 10:30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標價之一定比率:_5_%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4/22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40南投縣南投市中興新村光明路2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6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 與本案相關營業項目之園藝服務業或庭園景觀工程業等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二) 最近納稅證明資料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三) 依法令得提供上揭技術性服務之自然人或法人,兔附前2 款資料,惟須附專業證明文件影本及投標廠商聲明書。 (四) 廠商信用之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 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役政署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495、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2/2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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