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011 已決標公告

內政部土地重劃工程處115年度工程、行政事務承攬案

內政部土地重劃工程處 決標日:114/10/17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有限責任新北市機關勞務承攬勞動合作社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9,510,160
原始預算
$ 31,197,348
底價金額
$ 30,963,260
決標折數
95.31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內政部土地重劃工程處
機關代碼 3.1.100.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吳小姐/項小姐
聯絡電話 (04)22524985#2910/2917
機關代碼 3.1.100.2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408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503號4樓
聯絡人 吳小姐/項小姐
聯絡電話 (04)22524985#2910/2917
傳真號碼 (04)22518447
電子郵件信箱 lceb0118@mail.lceb.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保留下列後續擴充權利,後續擴充總金額為新臺幣3,838萬7,432元: (1)保留向得標廠商增購115年度採購標的之權利,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2)保留向得標廠商增購116年度採購標的之權利,以議價方式辦理。另於訂立116年度採購契約後,保留向得標廠商增購116年度採購標的之權利,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0/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08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503號4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200元,以現金付款,餘詳附加說明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11/11 09:00
開標時間 114/11/11 14:00
開標地點 408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503號4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保證廠商依契約約定之期限給付派駐勞工薪資,爰收取作為擔保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503號4樓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5年1月1日至115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採購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依中華民國法令核准設立之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及其他得提供本處採購之法人、機構或團體。投標廠商為合作社者,應依合作社法之規定,並附具合作社章程,且章程業務項目需涵蓋本採購委託工作項目。投標廠商營業項目須有人力派遣業(IZ12010)或與本案標的相符之項目。 2.檢具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並符合下列規定: (1)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2)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第1類或第2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 (3)查覆單上應載明之內容如下: a.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機構。 b.非拒絕往來戶。 c.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為無退票紀錄。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 d.資料查詢日期。 e.廠商統一編號或名稱。 (4)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並符合相關規定,詳廠商資格摘要之說明或投標須知。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1.因可歸責於廠商之事由,致招標文件延誤寄達時,本處不負任何責任,不退還招標文件費。 2.廠商購買招標文件前,可先查閱投標須知,以了解是否具投標資格。 3.因颱風等天災停止上班,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規定,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開標時間代之。 4.招標文件為開放文件格式者,可免費下載安裝LibreOffice軟體即可開啟檔案。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土地重劃工程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16、傳真:02-23976874)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100.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吳小姐/項小姐
聯絡電話
(04)22524985#2910/2917
機關代碼
3.1.100.2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408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503號4樓
聯絡人
吳小姐/項小姐
聯絡電話
(04)22524985#2910/2917
傳真號碼
(04)22518447
電子郵件信箱
lceb0118@mail.lceb.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保留下列後續擴充權利,後續擴充總金額為新臺幣3,838萬7,432元: (1)保留向得標廠商增購115年度採購標的之權利,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2)保留向得標廠商增購116年度採購標的之權利,以議價方式辦理。另於訂立116年度採購契約後,保留向得標廠商增購116年度採購標的之權利,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0/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08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503號4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200元,以現金付款,餘詳附加說明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11/11 09:00
開標時間
114/11/11 14:00
開標地點
408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503號4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保證廠商依契約約定之期限給付派駐勞工薪資,爰收取作為擔保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503號4樓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5年1月1日至115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採購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依中華民國法令核准設立之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及其他得提供本處採購之法人、機構或團體。投標廠商為合作社者,應依合作社法之規定,並附具合作社章程,且章程業務項目需涵蓋本採購委託工作項目。投標廠商營業項目須有人力派遣業(IZ12010)或與本案標的相符之項目。 2.檢具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並符合下列規定: (1)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2)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第1類或第2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 (3)查覆單上應載明之內容如下: a.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機構。 b.非拒絕往來戶。 c.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為無退票紀錄。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 d.資料查詢日期。 e.廠商統一編號或名稱。 (4)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並符合相關規定,詳廠商資格摘要之說明或投標須知。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1.因可歸責於廠商之事由,致招標文件延誤寄達時,本處不負任何責任,不退還招標文件費。 2.廠商購買招標文件前,可先查閱投標須知,以了解是否具投標資格。 3.因颱風等天災停止上班,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規定,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開標時間代之。 4.招標文件為開放文件格式者,可免費下載安裝LibreOffice軟體即可開啟檔案。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土地重劃工程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16、傳真:02-23976874)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