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408臺中市南屯區南屯區黎明路2段503號4樓
聯絡電話
(04)22524985#2903/2307
電子郵件信箱
lceb0076@mail.lceb.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408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503號4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8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503號4樓收發室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至114年9月15日(預估)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採購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舉凡能提供本案標的之公司行號、技師事務所、法人團體或學(協)會組織、大專院校。
(二)投標時須提出下列資格文件影本:
1.公司行號: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納稅證明文件。
2.技師事務所
(1)納稅證明文件。
(2)技師執業執照影本、技師公會有效期會員證。
3.法人團體或學(協)會組織: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納稅證明文件。
4.國內各大專院校:
(1)設立之證明文件。
(2)該校授權參與本案之授權文件。
(三)餘詳投標須知、契約條款等招標文件。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其他:附加說明
一、招標文件採下列方式領取:
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s://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
二、因可歸責於廠商之事由,致招標文件延誤寄達時,本處不負任何責任,不退還招標文件費。
三、廠商可先查閱投標須知,以瞭解是否具投標資格。
四、因颱風等天災停止上班,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規定,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開標時間代之。
五、招標文件為開放文件格式者,可免費下載安裝LibreOffice軟體即可開啟檔案。
六、本處主辦單位聯絡電話:秘書室鄭小姐(採購程序)(04)22524985分機2903或農地重劃工程科謝小姐(資格、履約內容)(04)22524985分機2307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土地重劃工程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