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0015 已決標公告

「金門縣西山農地重劃區農水路工程簡化出流管制計畫書」委託技術服務

內政部土地重劃工程處 決標日:110/11/08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川尚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780,000
原始預算
$ 800,000
底價金額
$ 78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內政部土地重劃工程處
機關代碼 3.1.100.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陳瑩盈/張昌鈴
聯絡電話 (04)22524985#2910/2305
機關代碼 3.1.100.2
單位名稱 秘書室/農工課
機關地址 408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503號4樓
聯絡人 陳瑩盈/張昌鈴
聯絡電話 (04)22524985#2910/2305
傳真號碼 (04)22518447
電子郵件信箱 lceb0083@mail.lceb.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11/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11/26 09:00
開標時間 110/11/26 14:00
開標地點 408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503號4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8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503號4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於決標日後30日曆天內提出檢核結果及因應對策,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基本資格應符合下列條件、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技師事務所:技師證書(水利工程、水土保持工程、土木工程擇一)、技師執業執照、公會會員證、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 (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公司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本項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技師證書(水利工程、水土保持工程、土木工程擇一)、技師執業執照(技師執業執照所載之執業機構須與工程技術顧問機構登記證相符) 、公會會員證、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招標文件領取方式: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 2.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請求釋疑者,應於111年11月12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0年11月18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3.廠商可先查閱招標須知,以了解是否具投標資格。 4.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5.開標日如因故停止上班,順延至恢復上班之第一天同時間、地點辦理開標,不另通知。 6.履約期限: (1)乙方應於決標日後30日曆天內提出檢核結果及因應對策方案予甲方。 (2)乙方應於甲方通知次日起100日曆天內提交簡化出流管制計畫書予甲方。 7.西山區檢核作業結果不符經濟部水利署規定簡化條件,致無法賡續辦理簡化出流管制計畫書作業時,辦理決算終止契約。 8.餘詳投標須知、契約條款等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土地重劃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11/26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100.2
聯絡人
陳瑩盈/張昌鈴
聯絡電話
(04)22524985#2910/2305
機關代碼
3.1.100.2
單位名稱
秘書室/農工課
機關地址
408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503號4樓
聯絡人
陳瑩盈/張昌鈴
聯絡電話
(04)22524985#2910/2305
傳真號碼
(04)22518447
電子郵件信箱
lceb0083@mail.lceb.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11/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11/26 09:00
開標時間
110/11/26 14:00
開標地點
408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503號4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8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503號4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於決標日後30日曆天內提出檢核結果及因應對策,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基本資格應符合下列條件、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技師事務所:技師證書(水利工程、水土保持工程、土木工程擇一)、技師執業執照、公會會員證、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 (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公司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本項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技師證書(水利工程、水土保持工程、土木工程擇一)、技師執業執照(技師執業執照所載之執業機構須與工程技術顧問機構登記證相符) 、公會會員證、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招標文件領取方式: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 2.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請求釋疑者,應於111年11月12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0年11月18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3.廠商可先查閱招標須知,以了解是否具投標資格。 4.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5.開標日如因故停止上班,順延至恢復上班之第一天同時間、地點辦理開標,不另通知。 6.履約期限: (1)乙方應於決標日後30日曆天內提出檢核結果及因應對策方案予甲方。 (2)乙方應於甲方通知次日起100日曆天內提交簡化出流管制計畫書予甲方。 7.西山區檢核作業結果不符經濟部水利署規定簡化條件,致無法賡續辦理簡化出流管制計畫書作業時,辦理決算終止契約。 8.餘詳投標須知、契約條款等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土地重劃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11/26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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