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9027 已決標公告

機場捷運A7站地區區段徵收公共工程第十標雨水人孔增設及維護管理工程

內政部土地重劃工程處 決標日:109/12/31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東黓營造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9,800,000
原始預算
$ 42,105,924
底價金額
$ 39,880,000
決標折數
99.8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內政部土地重劃工程處
機關代碼 3.1.100.2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小姐/林先生
聯絡電話 (04)22524985#2910/2209
機關代碼 3.1.100.2
單位名稱 秘書室/市工課
機關地址 408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503號4樓
聯絡人 陳小姐/林先生
聯絡電話 (04)22524985#2910/2209
傳真號碼 (04)22518447
電子郵件信箱 lceb0083@mail.lceb.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保留增購項目:配合機場捷運A7站地區區段徵收公共工程後續標案銜接時程,延長本案契約內容服務時程。 (二)保留增購期限:民國111年12月31日。 (三)保留增購金額上限:新臺幣1,500萬元整。 (四)擴充條件:後續擴充工程項目屬原契約工程項目及單價者,得經雙方合意按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以換文方式辦理得免除議價程序。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12/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50元
系統使用費 105元
文件代收費 53元
總計 1,20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內政部土地重劃工程處 /秘書室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08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503號4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文件及圖說計新臺幣2,100元整,以 現金支付,於詳附加說明。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12/31 09:00
開標時間 109/12/31 14:00
開標地點 408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503號4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00萬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內政部土地重劃工程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內政部土地重劃工程處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8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503號4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20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365日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政府登記合格證照齊全之乙等綜合營造業,且廠商承攬造價限額及承攬總額應符合「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及營造業法第23條及第44條規定。 (二)廠商投標時須提出下列資格文件影本: 1.綜合營造業登記證、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有效期公會會員證。 2.承攬工程手冊。 3.納稅證明文件。 4.廠商信用證明。 (三)餘詳如投標須知、契約條款等招標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招標文件採下列二者方式領取: (一)自行領取方式:逕向本處秘書室繳納招標文件費後不具名 領取。 領取地址: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503號4樓秘書室。 連絡電話:04-22524985分機2910。 (二)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 件。 二、因可歸責於廠商之事由,致招標文件延誤寄達時,本處不負 任何責任,不退還招標文件費。
其他 1.廠商購買招標文件前,可先查閱投標須知,以了解是否具投標 資格。 2.開標日如因故停止上班,順延至恢復上班之第一天同時間、地 點辦理開標,不另通知。 3.餘詳投標須知、契約條款等招標文件。 三、履約期限:機關通知日起20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365日內竣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土地重劃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12/31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100.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小姐/林先生
聯絡電話
(04)22524985#2910/2209
機關代碼
3.1.100.2
單位名稱
秘書室/市工課
機關地址
408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503號4樓
聯絡人
陳小姐/林先生
聯絡電話
(04)22524985#2910/2209
傳真號碼
(04)22518447
電子郵件信箱
lceb0083@mail.lceb.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保留增購項目:配合機場捷運A7站地區區段徵收公共工程後續標案銜接時程,延長本案契約內容服務時程。 (二)保留增購期限:民國111年12月31日。 (三)保留增購金額上限:新臺幣1,500萬元整。 (四)擴充條件:後續擴充工程項目屬原契約工程項目及單價者,得經雙方合意按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以換文方式辦理得免除議價程序。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12/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50元
系統使用費
105元
文件代收費
53元
總計
1,20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內政部土地重劃工程處 /秘書室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08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503號4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文件及圖說計新臺幣2,100元整,以 現金支付,於詳附加說明。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12/31 09:00
開標時間
109/12/31 14:00
開標地點
408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503號4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00萬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內政部土地重劃工程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內政部土地重劃工程處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8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503號4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20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365日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政府登記合格證照齊全之乙等綜合營造業,且廠商承攬造價限額及承攬總額應符合「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及營造業法第23條及第44條規定。 (二)廠商投標時須提出下列資格文件影本: 1.綜合營造業登記證、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有效期公會會員證。 2.承攬工程手冊。 3.納稅證明文件。 4.廠商信用證明。 (三)餘詳如投標須知、契約條款等招標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招標文件採下列二者方式領取: (一)自行領取方式:逕向本處秘書室繳納招標文件費後不具名 領取。 領取地址: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503號4樓秘書室。 連絡電話:04-22524985分機2910。 (二)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 件。 二、因可歸責於廠商之事由,致招標文件延誤寄達時,本處不負 任何責任,不退還招標文件費。
其他
1.廠商購買招標文件前,可先查閱投標須知,以了解是否具投標 資格。 2.開標日如因故停止上班,順延至恢復上班之第一天同時間、地 點辦理開標,不另通知。 3.餘詳投標須知、契約條款等招標文件。 三、履約期限:機關通知日起20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365日內竣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土地重劃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12/31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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