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5015 已決標公告

106年度都市計畫樁埋設作業

內政部土地重劃工程處 決標日:105/11/25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清安企業行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807,703
原始預算
$ 5,463,420
底價金額
$ 5,000,000
決標折數
96.15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內政部土地重劃工程處
機關代碼 3.1.100.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3 - 綜合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秘書
聯絡電話 (04)22524985#2106
機關代碼 3.1.100.2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408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503號4樓
聯絡人 陳秘書
聯絡電話 (04)22524985#2106
傳真號碼 (04)22518447
電子郵件信箱 hj.chen@mail.lceb.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 (一)擬保留增購之項目:詳細價目表之項目。 (二)擬保留增購之期間上限:本契約有效期間。 (三)擬保留增購之金額上限:新臺幣54萬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1/2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75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4元
總計 99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內政部土地重劃工程處 /秘書室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08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503號4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150元以現金付款,餘詳附加說明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2/06 08:30
開標時間 105/12/06 10:00
開標地點 408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503號4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7萬3,000元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1/06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8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503號4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其他
履約期限 自106年1月1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營業項目列有與本案相關業務之公司行號。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招標文件採下列三者方式領取: (一)自行領取方式:逕向下列指定通訊單位繳納招標文件費後不具名領取。(二)通訊購取方式:郵購招標文件、圖說,每一郵購函以購買3份為限。請將所需份數之文件費用國內匯票匯交本處,並書明招標名稱及自行選定之收件人姓名、地址,一併以掛號於公告領取招標文件期限截止前寄交本處,本處收到郵購函後最遲將於次日將招標文件以宅急便寄送郵購者(郵資請廠商貨到付款)。 (三)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 二、因可歸責於廠商之事由,致招標文件延誤寄達時,本處不負任何責任,不退還招標文件費。 三、本採購案指定通訊單位及聯絡電話: 本處秘書室: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503號4樓(電話04-22524985 ext 2106) 北區第一開發隊:宜蘭市大坡路1段121巷31號A棟10F(電話03-9283420) 北區第二開發隊:桃園縣桃園市中山路572號(電話03-3394534) 中區第二開發隊:彰化縣溪州鄉水尾村中山路1段24號(電話04-8898012) 南區第一開發隊:嘉義市國揚一街20號4樓(電話05-2339052) 南區第二開發隊:高雄市鳥松區北平路27號(電話07-7338272)
其他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請求釋疑者,應於105年12月1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5年12月5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2.已出售之招標文件,除廢標外,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退費。 3.廠商購買招標文件前,可先查閱招標須知,以了解是否具投標資格。 4.開標日如因故停止上班,順延至恢復上班之第一天同時間、地點辦理開標,不另通知。 5.餘詳投標須知、契約條款等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土地重劃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495、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2/06 08: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100.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秘書
聯絡電話
(04)22524985#2106
機關代碼
3.1.100.2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408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503號4樓
聯絡人
陳秘書
聯絡電話
(04)22524985#2106
傳真號碼
(04)22518447
電子郵件信箱
hj.chen@mail.lceb.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 (一)擬保留增購之項目:詳細價目表之項目。 (二)擬保留增購之期間上限:本契約有效期間。 (三)擬保留增購之金額上限:新臺幣54萬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1/2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75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4元
總計
99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內政部土地重劃工程處 /秘書室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08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503號4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150元以現金付款,餘詳附加說明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2/06 08:30
開標時間
105/12/06 10:00
開標地點
408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503號4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7萬3,000元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1/06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8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503號4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其他
履約期限
自106年1月1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營業項目列有與本案相關業務之公司行號。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招標文件採下列三者方式領取: (一)自行領取方式:逕向下列指定通訊單位繳納招標文件費後不具名領取。(二)通訊購取方式:郵購招標文件、圖說,每一郵購函以購買3份為限。請將所需份數之文件費用國內匯票匯交本處,並書明招標名稱及自行選定之收件人姓名、地址,一併以掛號於公告領取招標文件期限截止前寄交本處,本處收到郵購函後最遲將於次日將招標文件以宅急便寄送郵購者(郵資請廠商貨到付款)。 (三)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 二、因可歸責於廠商之事由,致招標文件延誤寄達時,本處不負任何責任,不退還招標文件費。 三、本採購案指定通訊單位及聯絡電話: 本處秘書室: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503號4樓(電話04-22524985 ext 2106) 北區第一開發隊:宜蘭市大坡路1段121巷31號A棟10F(電話03-9283420) 北區第二開發隊:桃園縣桃園市中山路572號(電話03-3394534) 中區第二開發隊:彰化縣溪州鄉水尾村中山路1段24號(電話04-8898012) 南區第一開發隊:嘉義市國揚一街20號4樓(電話05-2339052) 南區第二開發隊:高雄市鳥松區北平路27號(電話07-7338272)
其他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請求釋疑者,應於105年12月1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5年12月5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2.已出售之招標文件,除廢標外,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退費。 3.廠商購買招標文件前,可先查閱招標須知,以了解是否具投標資格。 4.開標日如因故停止上班,順延至恢復上班之第一天同時間、地點辦理開標,不另通知。 5.餘詳投標須知、契約條款等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土地重劃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495、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2/06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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