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408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497號4F
聯絡電話
(04)22522966#225或703
電子郵件信箱
15062@mail.nlsc.gov.tw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ANZTEC第4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措施或不公開資訊。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機關在契約有效期限內執行增購數量,擴充金額新臺幣400萬元為限。增購數量以圖幅數為單位,增購項目為辦理國土利用現況調查成果更新維護作業,依原契約條件、價金核算付款,不再另行議價,作業期程將視實際需要議定。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408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497號4F(第3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8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497號4F(秘書室總收發)
履約期限
本案作業期程自決標日起至117年3月31日止,分7階段辦理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案係勞務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投標廠商及共同投標廠商均應為「測繪業」,並檢具下列文件:
(一)內政部核發之有效期限內「測繪業登記證」及加入技師公會或同業公會之證明文件。
(二)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公司或商業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為「EZ08011測繪業」之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上述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其登記事項以已向主管機關登記者為準)。
(三)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1期或前1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投標廠商及共同投標廠商均應為「測繪業」,請檢附內政部核發之有效期限內「測繪業登記證」及加入技師公會或同業公會之證明文件。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本案使用之部分影像涉及國家安全,不允許大陸地區、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在臺陸資廠商參與,即不得為經濟部投資審議司清冊所列之廠商。
其他:附加說明
一、本案允許3家(含)以下廠商共同投標。共同投標廠商之成員,不得對同一採購案另行提出投標或為本案另一共同投標廠商之成員。共同投標廠商於投標時應依共同投標辦法第10條規定檢附由各成員之負責人共同具名,且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
二、為避免利益衝突,本案決標廠商不得為機關「115年度臺灣通用電子地圖、國土利用現況調查成果更新維護及基本地形圖修測監審採購案」之決標廠商或決標廠商之共同投標廠商、協力廠商。
三、本案檢舉不法之單位、電話及信箱:
內政部政風處: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5樓 電話:1996
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408臺中黎明郵局第99號信箱 電話:1996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電話:(04)22522966,住址:408臺中市黎明路2段497號4樓。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16、傳真:02-23976874)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