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408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497號4F
聯絡電話
(04)22522966#304或746
電子郵件信箱
17014@mail.nlsc.gov.tw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ANZTEC第4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措施或不公開資訊。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機關在契約有效期限內執行增購數量,擴充金額為新臺幣總計 500 萬元為限。增購項目為共用儲存空間、磁帶、虛擬化伺服器(Virtual Machine)Windows(含主機服務)、虛擬化伺服器(Virtual Machine)Linux(含主機服務)及負載平衡交換器服務(HA Proxy)等,增購數量視實際需要調整,並依原契約條件、價金核算付款,不再另行議價,至於作業期程將視實際需要議定。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是,個案計畫: gpmnetoid8147 - 國土空間資訊數位基礎建設及加值應用計畫(114—118年)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機關(408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497號)4樓第3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機關(408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497號)4樓秘書室總收發
履約期限
自115年1月1日至116年1月5日止。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投標廠商應符合下列資格之一及其需檢具文件說明如下:
一、公司行號:
1.資格:
營業項目列有「資訊軟體服務業」、「資料處理服務業」或「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等相關業務。
2.檢具資料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為「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I301020資訊處理服務業」或「I301030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之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已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可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https://www.etax.nat.gov.tw或經濟部商業發展署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https://gcis.nat.gov.tw查詢下載列印營業或商工登記相關資料代之)。
(2)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二)法人(含所屬機構)
其餘詳如附加說明:壹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本案屬經濟部投資審議司公告「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之資訊服務採購,廠商不得為經濟部投資審議司公告之陸資資訊服務業者。
其他:附加說明
壹、
(二)法人(含所屬機構):
1.資格:成立宗旨、任務或營業項目列有「資訊軟體服務業」、「資料處理服務業」、「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或「資訊服務」相關項目。
2.檢具資料
法人登記證書或機構登記相關證明(可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https://www.etax.nat.gov.tw查詢下載列印稅籍登記公示資料代之)、最近一期完(免)稅證明或完(免)稅證明以外之相關替代文件、組織章程或規程或其他資格證明文件。
內政部政風處: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5樓;電話:1996
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408臺中黎明郵局第99號信箱 電話:1996
參、更正公告說明:
一、更正服務建議徵求書之附件1-需求規格書,更正處計6頁(13處),分述如下:
(一)虛擬化硬體設施CPU處理器時脈誤植,原為3.0GHz,修正為2.3GHz,爰修正需求規格書第9頁及第11頁,計2處。
(二)雲端基礎設施資源需求統計之機房A共用儲存空間及跳板機(VM)數量計算錯誤,爰修正第14頁、第32頁、第40頁及第50頁,計11處。
二、截止投標時間配合延長為114年11月18日下午5時,開標時間延長為114年11月19日上午10時。
肆、第2次更正公告說明:
配合第1次更正公告,更正投標須知第27點及第81點:
第27點:公開開標案件之開標時間:民國114年11月19日上午10時。
第81點:投標文件須於114年11月18日17時前,以郵遞、專人送達至機關(408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497號)4樓秘書室總收發。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地址:408臺中市黎明路2段497號4樓、電話:04-22522966、傳真:04-22591891)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16、傳真:02-23976874)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