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LSC-114-14 已決標公告

114年度地形圖徵空間資料庫先期規劃採購案

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 決標日:114/02/06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中華民國航空測量及遙感探測學會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880,000
原始預算
$ 4,200,000
底價金額
$ 3,88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
機關代碼 3.1.100.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5 - 研發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簡秀羽或謝惠雅
聯絡電話 (04)22522966#229或746
機關代碼 3.1.100.1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408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497號4F
聯絡人 簡秀羽或謝惠雅
聯絡電話 (04)22522966#229或746
傳真號碼 (04)22591891
電子郵件信箱 17014@mail.nls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12.與研究發展有關之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2/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2/19 10:00
開標時間 114/02/19 14:30
開標地點 機關4樓第3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機關秘書室總收發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本案作業期程為決標次日起至114年11月25日止,分3階段辦理。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投標廠商(含共同投標廠商)應符合資格及其須檢具文件,詳如附加說明壹。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壹、投標廠商(含共同投標廠商)應符合下列資格之一及其需檢具文件說明如下: (一)公司行號 1、資格:公司營業項目列有「測繪業」或「資訊軟體服務業」或「資料處理服務業」。 2、檢具資料: (1)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公司或商業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為「EZ08011測繪業」或「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或「I301020資料處理服務業」之登記證明文件(上述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其登記事項以已向主管機關登記者為準),測繪業另應檢附內政部核發之有效期限內「測繪業登記證」及加入技師公會或同業公會之證明文件。 (2)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1期或前1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二)法人 1、資格:其組織法或組織章程有「測量」、「土木」、「地政」、「地理」、「空間資訊」、「資訊」或「資料處理」等相關項目為設立目的或成立宗旨者。 2、 檢具資料:法人登記證書、最近1期完稅證明或完稅證明以外之相關替代文件、組織章程等證件(須具上述登記項目)。 (三)人民團體 1、資格:其組織法或組織章程有「測量」、「土木」、「地政」、「地理」、「空間資訊」、「資訊」或「資料處理」等相關項目為設立目的或成立宗旨者。 2、檢具資料:立案證書、最近1期完稅證明或完稅證明以外之相關替代文件、組織法或章程或規程等證件(須具上述登記項目)。 (四) 公立或教育部立案之私立大學院校或其下設立之學術單位(如:學院、學系及研究所)或學術研究機關(構) 1、資格:其組織章程或規程設有「測量」、「土木」、「地政」、「地理」、「空間資訊」、「資訊」或「資料處理」等相關系所之公立或教育部立案之私立大學院校或其下設立之學術單位(如:學院、學系及研究所)或學術研究機關(構)。 2、檢具資料:組織章程或規程等證件(須具上述系所資料);倘為大學院校下設立之學術單位(如:學院、學系及研究所)或學術研究機關(構),應檢附取得學校或機關(構)同意參與該採購案,並以其名義具名簽訂契約之文件資料。 貳、本案因辦理工作項目涉及研究或原創性之發展(研發服務),不適用世界貿易組織政府採購協定、臺紐經濟合作協定、臺星經濟夥伴協定,亦不允許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在臺陸資廠商參與,即不得為經濟部投資審議司公告之陸資來臺投資事業名錄及陸資投資資訊產業事業清冊所列之廠商;亦不允許外國廠商投標。外國廠商,指未取得我國國籍之自然人或依外國法律設立登記之法人、機構或團體,或經我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許在我國境內設立之外國分支機構,或依據外國廠商參與非條約協定採購處理辦法第4條第2項所指我國廠商所供應財物或勞務之原產地非屬我國者。 內政部政風處:10055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5樓;電話:1996 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408臺中黎明郵局第99號信箱 電話:1996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地址:408臺中市黎明路2段497號4樓,電話:(04)22522966,傳真:(04)22591891】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100.1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簡秀羽或謝惠雅
聯絡電話
(04)22522966#229或746
機關代碼
3.1.100.1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408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497號4F
聯絡人
簡秀羽或謝惠雅
聯絡電話
(04)22522966#229或746
傳真號碼
(04)22591891
電子郵件信箱
17014@mail.nls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12.與研究發展有關之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2/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2/19 10:00
開標時間
114/02/19 14:30
開標地點
機關4樓第3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機關秘書室總收發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本案作業期程為決標次日起至114年11月25日止,分3階段辦理。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投標廠商(含共同投標廠商)應符合資格及其須檢具文件,詳如附加說明壹。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壹、投標廠商(含共同投標廠商)應符合下列資格之一及其需檢具文件說明如下: (一)公司行號 1、資格:公司營業項目列有「測繪業」或「資訊軟體服務業」或「資料處理服務業」。 2、檢具資料: (1)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公司或商業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為「EZ08011測繪業」或「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或「I301020資料處理服務業」之登記證明文件(上述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其登記事項以已向主管機關登記者為準),測繪業另應檢附內政部核發之有效期限內「測繪業登記證」及加入技師公會或同業公會之證明文件。 (2)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1期或前1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二)法人 1、資格:其組織法或組織章程有「測量」、「土木」、「地政」、「地理」、「空間資訊」、「資訊」或「資料處理」等相關項目為設立目的或成立宗旨者。 2、 檢具資料:法人登記證書、最近1期完稅證明或完稅證明以外之相關替代文件、組織章程等證件(須具上述登記項目)。 (三)人民團體 1、資格:其組織法或組織章程有「測量」、「土木」、「地政」、「地理」、「空間資訊」、「資訊」或「資料處理」等相關項目為設立目的或成立宗旨者。 2、檢具資料:立案證書、最近1期完稅證明或完稅證明以外之相關替代文件、組織法或章程或規程等證件(須具上述登記項目)。 (四) 公立或教育部立案之私立大學院校或其下設立之學術單位(如:學院、學系及研究所)或學術研究機關(構) 1、資格:其組織章程或規程設有「測量」、「土木」、「地政」、「地理」、「空間資訊」、「資訊」或「資料處理」等相關系所之公立或教育部立案之私立大學院校或其下設立之學術單位(如:學院、學系及研究所)或學術研究機關(構)。 2、檢具資料:組織章程或規程等證件(須具上述系所資料);倘為大學院校下設立之學術單位(如:學院、學系及研究所)或學術研究機關(構),應檢附取得學校或機關(構)同意參與該採購案,並以其名義具名簽訂契約之文件資料。 貳、本案因辦理工作項目涉及研究或原創性之發展(研發服務),不適用世界貿易組織政府採購協定、臺紐經濟合作協定、臺星經濟夥伴協定,亦不允許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在臺陸資廠商參與,即不得為經濟部投資審議司公告之陸資來臺投資事業名錄及陸資投資資訊產業事業清冊所列之廠商;亦不允許外國廠商投標。外國廠商,指未取得我國國籍之自然人或依外國法律設立登記之法人、機構或團體,或經我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許在我國境內設立之外國分支機構,或依據外國廠商參與非條約協定採購處理辦法第4條第2項所指我國廠商所供應財物或勞務之原產地非屬我國者。 內政部政風處:10055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5樓;電話:1996 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408臺中黎明郵局第99號信箱 電話:1996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地址:408臺中市黎明路2段497號4樓,電話:(04)22522966,傳真:(04)22591891】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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