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408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497號4F
聯絡電話
(04)22522966#712或307
電子郵件信箱
17024@mail.nlsc.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408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497號4F第3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8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497號4F秘書室總收發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一)公司行號
1.資格:公司營業項目列有「測量」、「空間資訊」、「資訊」或「資料處理」等相關業務。
2.檢具資料:
(1)登記或設立證明(營利事業登記證已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可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https://www.etax.nat.gov.tw或經濟部商業司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https://gcis.nat.gov.tw查詢下載列印營業或商工登記相關資料代之)。
(2)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詳如附加說明貳。
附加說明
壹、履約期限:工作期程自決標次日至180個日曆天內完成,並分2階段辦理。
貳、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二)法人(含下屬機構):
1.資格:其組織法或組織章程有「測量」、「空間資訊」、「資訊」或「資料處理」等相關項目為設立目的或成立宗旨者。
2.檢具資料:法人登記證書或機構登記相關證明(可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 查詢下載列印稅籍登記公示資料代之)、最近一期完(免)稅證明或完(免)稅證明以外之相關替代文件、組織章程或規程或其他資格證明文件。
(三)人民團體
1.資格:其組織法或組織章程有「測量」、「空間資訊」、「資訊」或「資料處理」等相關項目為設立目的或成立宗旨者。
2.檢具資料:立案證書、最近1期完稅證明或完稅證明以外之相關替代文件、組織法或章程或規程等證件(須具上述登記項目)。
(四)公立或教育部立案之私立大學院校
1.資格:設有「測量」、「空間資訊」、「資訊」或「資料處理」等相關系所之公立或教育部立案之私立大學院校。
2.檢具資料:組織章程或規程等證件(需具上述系所資料)。
叁、其他檢舉不法受理單位:
內政部政風處:10055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5樓;電話:1996
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40899臺中黎明郵局第99號信箱;電話:1996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電話:(04)22522966,住址:40873臺中市黎明路2段497號4樓】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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