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LSC-107-9 已決標公告

107年度基本地形圖修測工作採購案

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 決標日:107/01/23
工程全生命週期
原始預算
$ 7,496,000
底價金額
$ 22,480,000
決標折數
31.98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
機關代碼 3.1.100.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5 - 與科技工程有關之顧問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王怡惠或游政恭
聯絡電話 (04)22522966#707或385
機關代碼 3.1.100.1
單位名稱 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
機關地址 408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497號4F
聯絡人 王怡惠或游政恭
聯絡電話 (04)22522966#707或385
傳真號碼 (04)22591891
電子郵件信箱 17018@mail.nls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機關在契約有效期限內執行增購數量,擴充金額以300萬元為限。增購數量以圖幅數為單位,增購項目為辦理五千分之一基本地形圖修測,依原契約條件、價金核算付款,不再另行議價,作業期程仍依原契約辦理,不予延長。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01/0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02/08 09:00
開標時間 107/02/08 10:00
開標地點 408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497號4F第3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8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497號4F秘書室總收發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本案自決標次日起290個日曆天止,共分5階段辦理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詳如附加說明壹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壹、投標廠商及共同投標廠商均應為「測繪業」,並檢具證明文件如下: (一)內政部核發之有效期限內「測繪業登記證」。 (二)登記或設立證明(營利事業登記證已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可至財政部稅務網http://www.etax.nat.gov.tw或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網http://gcis.nat.gov.tw,查詢下載列印營業或商工登記相關資料代之)。 (三)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四)本案適用世界貿易組織政府採購協定、臺紐經濟合作協定、臺星經濟夥伴協定。外國廠商之投標資格及應提出之資格文件,需檢附經本國任一地方法院公證或本國駐外機關認證之資格文件中文譯本,中文譯本之內容有誤者,以原文為準。 貳、本案投標廠商不得為機關「107年度臺灣通用電子地圖、國土利用調查成果更新維護及基本地形圖修測監審採購案」之投標廠商或投標廠商之共同投標廠商、協力廠商。 叁、其他檢舉不法受理單位: 內政部政風處:臺北郵政8-82號信箱 電話:1996 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40899臺中黎明郵局第99號信箱 電話:1996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電話:04-22522966,地址:40873臺中市黎明路2段497號4樓】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第1作業區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_2 7,496,000元
品項編號_2 2
品項名稱_2 第2作業區
預算金額_3 8,142,000元
品項編號_3 3
品項名稱_3 第3作業區
截標時間 107/02/08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100.1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王怡惠或游政恭
聯絡電話
(04)22522966#707或385
機關代碼
3.1.100.1
單位名稱
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
機關地址
408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497號4F
聯絡人
王怡惠或游政恭
聯絡電話
(04)22522966#707或385
傳真號碼
(04)22591891
電子郵件信箱
17018@mail.nls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機關在契約有效期限內執行增購數量,擴充金額以300萬元為限。增購數量以圖幅數為單位,增購項目為辦理五千分之一基本地形圖修測,依原契約條件、價金核算付款,不再另行議價,作業期程仍依原契約辦理,不予延長。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01/0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02/08 09:00
開標時間
107/02/08 10:00
開標地點
408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497號4F第3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8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497號4F秘書室總收發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本案自決標次日起290個日曆天止,共分5階段辦理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詳如附加說明壹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壹、投標廠商及共同投標廠商均應為「測繪業」,並檢具證明文件如下: (一)內政部核發之有效期限內「測繪業登記證」。 (二)登記或設立證明(營利事業登記證已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可至財政部稅務網http://www.etax.nat.gov.tw或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網http://gcis.nat.gov.tw,查詢下載列印營業或商工登記相關資料代之)。 (三)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四)本案適用世界貿易組織政府採購協定、臺紐經濟合作協定、臺星經濟夥伴協定。外國廠商之投標資格及應提出之資格文件,需檢附經本國任一地方法院公證或本國駐外機關認證之資格文件中文譯本,中文譯本之內容有誤者,以原文為準。 貳、本案投標廠商不得為機關「107年度臺灣通用電子地圖、國土利用調查成果更新維護及基本地形圖修測監審採購案」之投標廠商或投標廠商之共同投標廠商、協力廠商。 叁、其他檢舉不法受理單位: 內政部政風處:臺北郵政8-82號信箱 電話:1996 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40899臺中黎明郵局第99號信箱 電話:1996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電話:04-22522966,地址:40873臺中市黎明路2段497號4樓】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第1作業區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_2
7,496,000元
品項編號_2
2
品項名稱_2
第2作業區
預算金額_3
8,142,000元
品項編號_3
3
品項名稱_3
第3作業區
截標時間
107/02/08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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