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決標翌日起1年內,保留依決標單價增購本契約採購項目預算金額50%之權利。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1段7號
履約期限
決標翌日起120日曆天內完成全部需求機關各項軟硬體設備交貨、安裝、測試、報驗等工作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本採購屬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之採購及影響國家安全之採購,投標廠商及製造廠不得為大陸地區廠商、在臺陸資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之陸資資訊服務業者。
附加說明
需求說明書內,原規定個人電腦主機、顯示器、筆記型電腦及伺服器主機等相關軟、硬體,原產地(製造地)及廠牌不得為中國大陸地區,查目前市場符合本案電腦顯示器規範,有數家產品符合,惟考量部分品牌顯示器產品無法在短期生產符合本案需求數量及無法取得報價等因素,為避免投標廠商過少,實質限制競爭,爰修正需求說明書參、硬體設備規格/五,移除顯示器原產地(製造地)不得為中國大陸地區限制。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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