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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為配合臨時需求,履約期間機關保留依決標單價於10萬元額度內,增購各履約範圍項目之權利。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1段7號
開標地點
100009臺北市忠孝東路一段7號(忠孝樓1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009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一段7號(外收發室)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一、決標翌日起15個日曆天內,向機關提交年度工作計畫預定執行表。二、115年1月1日至同年12月31日之期間,執行本案需求規範書之工作事項。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應可承攬本案需求規範書要求事項。
二、廠商應切結所提供之草花、盆景、土壤等不得帶有紅火蟻,事後如發現紅火蟻並確認為廠商提供之草花、盆景、土壤等之來源者,經機關通知後應全面處理、改善,其損失部分由廠商負責,不得再向機關要求補貼經費。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16、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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