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2Y05 已決標公告

內政部警政署印製112年「警察人事法令輯要1,921冊」招標案

內政部警政署 決標日:112/05/08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上校基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34,254
原始預算
$ 422,620
底價金額
$ 402,000
決標折數
83.15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內政部警政署
機關代碼 3.1.1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2 - 紙漿,紙及紙產品;印刷品及相關的商品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彥皓
聯絡電話 (02)23219011#6662
機關代碼 3.1.1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1段7號
聯絡人 陳彥皓
聯絡電話 (02)23219011#6662
傳真號碼 (02)23512118
電子郵件信箱 ps721045@npa.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計印製1,921冊,本署於決標之翌日起,半年內有以決標價格(內含郵運費、稅金)增購總冊數百分之30以內數量之請求權。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5/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1段7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5/15 17:00
開標時間 112/05/16 10: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1段7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1段7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如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交貨期限,按定稿(指承製廠商於三校完成修改後經機關確認「含封面」不再增、刪或變更之意,且承製廠商應於機關各校完成通知後,儘速領回【早上通知,至遲於當日17時前領回;或下午通知,至遲於翌日(不含例假日)17時前領回】修改,領回當日不算入,至遲於15日內修正完畢,並將稿件送至機關進行次輪校稿)翌日起25日曆天內(含國定假日及例假日)完工,並以書面向機關報請驗收。 2.廠商須自機關驗收合格翌日起10日曆天內,依機關指定配發單位及數量,運送或配送指定之各受配單位。 3.開始印製前,如法令有異動時,廠商應無條件配合更新。但得經機關與廠商雙方協商同意後,延長交貨期限。 4.上開各階段時間確認,均以機關(或受配單位)簽收單為憑,且逾期1日以總價千分之一計罰,其罰款在總價款內扣除之,如逾交貨期限,以逾期論,逾期超過7日曆天以上,機關得終止或解除契約,並沒入履約保證金。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警政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05/15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內政部警政署
機關代碼 3.1.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彥皓
聯絡電話
(02)23219011#6662
機關代碼
3.1.1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1段7號
聯絡人
陳彥皓
聯絡電話
(02)23219011#6662
傳真號碼
(02)23512118
電子郵件信箱
ps721045@npa.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計印製1,921冊,本署於決標之翌日起,半年內有以決標價格(內含郵運費、稅金)增購總冊數百分之30以內數量之請求權。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5/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1段7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5/15 17:00
開標時間
112/05/16 10: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1段7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1段7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如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交貨期限,按定稿(指承製廠商於三校完成修改後經機關確認「含封面」不再增、刪或變更之意,且承製廠商應於機關各校完成通知後,儘速領回【早上通知,至遲於當日17時前領回;或下午通知,至遲於翌日(不含例假日)17時前領回】修改,領回當日不算入,至遲於15日內修正完畢,並將稿件送至機關進行次輪校稿)翌日起25日曆天內(含國定假日及例假日)完工,並以書面向機關報請驗收。 2.廠商須自機關驗收合格翌日起10日曆天內,依機關指定配發單位及數量,運送或配送指定之各受配單位。 3.開始印製前,如法令有異動時,廠商應無條件配合更新。但得經機關與廠商雙方協商同意後,延長交貨期限。 4.上開各階段時間確認,均以機關(或受配單位)簽收單為憑,且逾期1日以總價千分之一計罰,其罰款在總價款內扣除之,如逾交貨期限,以逾期論,逾期超過7日曆天以上,機關得終止或解除契約,並沒入履約保證金。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警政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05/15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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