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HYS01 已決標公告

106年度委託辦理「民眾對治安滿意度調查」

內政部警政署 決標日:105/11/23
工程全生命週期
決標金額
$ 5,990,000
原始預算
$ 3,240,000
底價金額
$ 2,995,000
決標折數
(單價/異常)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內政部警政署
機關代碼 3.1.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4 - 市場研究及公眾意見調查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施宏毅
聯絡電話 (02)4129999#7226316
機關代碼 3.1.1
單位名稱 後勤組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1段7號
聯絡人 施宏毅
聯絡電話 (02)4129999#7226316
傳真號碼 (02)23577754
電子郵件信箱 albert@npa.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署於106年度內,保留向得標廠商減購契約價金總額50%(減作次數或樣本數)之權利。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09/0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0/11 17:00
開標時間 105/10/12 10: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1段7號(忠孝樓3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32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1段7號(外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各調查月連續21日完成調查(詳需求規範書)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二)納稅之證明。 (三)計畫主持人或協同主持人學歷證明文件(須具備相當國內外大學院校統計、公共行政或社會相關系、所博士【含】以上,或具有副教授【含】以上資格)及計畫主持人或協同主持人同意參與本案之證明文件。 (四)最近3年內辦理調查統計或民意調查之完成品目錄清單1份。 (五)需檢附具有50線以上之電腦電話撥號訪問設備證明文件(如CATI系統廠商開立之證明文件或最近1期具50線以上之電話繳款收據),如僅具有30線以上未達50線者得以租用方式參與投標(需檢附證明文件及同意租用書)。 (六)投標廠商如為國內大學院校系所,應檢附學校出具同意辦理本署委辦調查計畫之同意書(或同意函)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警政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495、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106年度委託辦理「民眾對治安滿意度調查」第1案(12縣市)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_2 3,240,000元
品項編號_2 2
品項名稱_2 106年度委託辦理「民眾對治安滿意度調查」第2案(10縣市)
截標時間 105/10/11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內政部警政署
機關代碼 3.1.1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施宏毅
聯絡電話
(02)4129999#7226316
機關代碼
3.1.1
單位名稱
後勤組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1段7號
聯絡人
施宏毅
聯絡電話
(02)4129999#7226316
傳真號碼
(02)23577754
電子郵件信箱
albert@npa.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署於106年度內,保留向得標廠商減購契約價金總額50%(減作次數或樣本數)之權利。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09/0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0/11 17:00
開標時間
105/10/12 10: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1段7號(忠孝樓3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32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1段7號(外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各調查月連續21日完成調查(詳需求規範書)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二)納稅之證明。 (三)計畫主持人或協同主持人學歷證明文件(須具備相當國內外大學院校統計、公共行政或社會相關系、所博士【含】以上,或具有副教授【含】以上資格)及計畫主持人或協同主持人同意參與本案之證明文件。 (四)最近3年內辦理調查統計或民意調查之完成品目錄清單1份。 (五)需檢附具有50線以上之電腦電話撥號訪問設備證明文件(如CATI系統廠商開立之證明文件或最近1期具50線以上之電話繳款收據),如僅具有30線以上未達50線者得以租用方式參與投標(需檢附證明文件及同意租用書)。 (六)投標廠商如為國內大學院校系所,應檢附學校出具同意辦理本署委辦調查計畫之同意書(或同意函)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警政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495、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106年度委託辦理「民眾對治安滿意度調查」第1案(12縣市)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_2
3,240,000元
品項編號_2
2
品項名稱_2
106年度委託辦理「民眾對治安滿意度調查」第2案(10縣市)
截標時間
105/10/1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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