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RPB1120222 已決標公告

112年度臺北分局青埔分駐所門窗安全改善採購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家舒適科技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65,020
原始預算
$ 635,000
底價金額
$ 621,220
決標折數
74.86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內政部警政署鐵路警察局
機關代碼 3.1.1.31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16 - 其他非鐵金屬及其製品(包括廢料及碎料);瓷金及其製品;含金屬或其化合物之灰末及渣滓(不包括煉製鋼鐵所產生者)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梅
聯絡電話 (02)23113658#1221
機關代碼 3.1.1.31
單位名稱 內政部警政署鐵路警察局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3樓 (臺鐵臺北車站)
聯絡人 陳梅
聯絡電話 (02)23113658#1221
傳真號碼 (02)23319247
電子郵件信箱 rpb0122@rpb.npa.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3/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3樓 (臺鐵臺北車站)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3/15 17:00
開標時間 112/03/16 10: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3樓(本局3樓會議室,由臺北車站西二門進入)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3175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3樓 (臺鐵臺北車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翌日起120日曆天內完成履約備文報請驗收(以本局收文日為準)。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領標證明:投標廠商應提出本案當次招標公告之領標憑證,電子領標者應有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現場領標者應有現場領標證明,未能提出者為不合格。電子領標廠商之領標電子憑據序號重複者,為不合格。 (二)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廠商於經濟部商業登記營業項目為「土木包工業 (營業代碼:E102011)、建物裝修及裝潢業之室內裝潢業 (營業代碼:E801010) 、門窗安裝工程業(營業代碼:E801020)、室內裝修業(營業代碼:E801060)」(廠商所營事業之登記,如載明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者,視為包括該特定營業項目。)其設立之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資料代之。 (三)廠商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警政署鐵路警察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03/15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1.3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梅
聯絡電話
(02)23113658#1221
機關代碼
3.1.1.31
單位名稱
內政部警政署鐵路警察局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3樓 (臺鐵臺北車站)
聯絡人
陳梅
聯絡電話
(02)23113658#1221
傳真號碼
(02)23319247
電子郵件信箱
rpb0122@rpb.npa.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3/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3樓 (臺鐵臺北車站)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3/15 17:00
開標時間
112/03/16 10: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3樓(本局3樓會議室,由臺北車站西二門進入)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3175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3樓 (臺鐵臺北車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翌日起120日曆天內完成履約備文報請驗收(以本局收文日為準)。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領標證明:投標廠商應提出本案當次招標公告之領標憑證,電子領標者應有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現場領標者應有現場領標證明,未能提出者為不合格。電子領標廠商之領標電子憑據序號重複者,為不合格。 (二)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廠商於經濟部商業登記營業項目為「土木包工業 (營業代碼:E102011)、建物裝修及裝潢業之室內裝潢業 (營業代碼:E801010) 、門窗安裝工程業(營業代碼:E801020)、室內裝修業(營業代碼:E801060)」(廠商所營事業之登記,如載明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者,視為包括該特定營業項目。)其設立之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資料代之。 (三)廠商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警政署鐵路警察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03/15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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