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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民航事業作業基金航空警察局407專戶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7桃園市大園區埔心里航勤北路27號
履約期限
自111年1月1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一、須為國內合法納稅之廠商。
二、廠商應提供以下相關技術證明文件及其勞健保證明或有給職薪資單據以之證明,且各類技能至少有1名成員(不同技能可為同1人具備),若未提供或經查證所提之證明與事實不符,機關有權與廠商解除契約並沒收履約保證金。 廠商所須具備維護能力之專門技術證明如下:
1.廠商須具有維護MICROSOFT軟體之能力之專門技能證明:投標商需檢附工程師通過微軟認證MCSE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類似文件。
2.廠商須具有維護Extreme Networks網路設備能力之專門技能證明:投標商需檢附工程師通過Extreme ECS-Campus EXOS Switching & Routing合格認證書。
3.廠商須具有維護Palo Alto Networks網路設備能力之專門技能證明:投標商需檢附工程師通過Palo Alto Networks Certified Network Security Engineer certificate合格認證書。
4.廠商須具有維護Sophos網路設備能力之專門技能證明:投標商需檢附工程師通過Certified Engineer合格認證書。
5.廠商須具有維護專案管理能力之專門技能證明:投標商需檢附通過 ISO-27001及PMP合格認證證書。
三、詳如規格書及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2.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