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KT-115S003 已決標公告

115年度各機場Leidos桌上型爆裂物偵檢儀27部定期保養維修勞務採購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歐畢通科技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1,890,000
原始預算
$ 12,960,000
底價金額
$ 11,89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
機關代碼 3.1.1.3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86 - 附帶於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維修之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侯昆廷
聯絡電話 (03)3982231
機關代碼 3.1.1.3
單位名稱 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
機關地址 337桃園市大園區埔心里航勤北路27號
聯絡人 侯昆廷
聯絡電話 (03)3982231
傳真號碼 (03)3834429
電子郵件信箱 bp661233@apb.npa.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4/12/18
原公告日 114/12/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4/12/26 17:00
開標時間 114/12/29 14:30
開標地點 337桃園市大園區埔心里航勤北路27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64萬8,000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民航事業作業基金航空警察局407專戶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防止廠商非法參與投標並確保得標廠商能確實訂約、履行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得標廠商依契約約定履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7桃園市大園區埔心里航勤北路27號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 115年1月1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以日曆天計算)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一、投標廠商須為國內合法納稅之廠商。 二、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Leidos桌上型爆裂物偵檢儀保養維修)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例如:結算驗收證明書、驗收合格紀錄影本或其他足資證明完工文件...等或履約中,但已部分驗收或分段查驗紀錄亦屬合格證明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三、相關資格詳如契約規範書。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Leidos 桌上型爆裂物偵檢儀保養維修)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例如:結算驗收證明書、驗收合格紀錄影本或其他足資證明完工文件...等或履約中,但已部分驗收或分段查驗紀錄亦屬合格證明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其他:附加說明 更正招標公告理由 : 原招標文件檔案4-0、115年度桃園國際機場Leidos桌上型爆裂物偵檢儀21+6部契約規範書(重新調整格式).odt 內容誤植為附件3-LEIDOS桌上型爆裂物偵檢儀故障維修紀錄表,重新上傳正確契約規範書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16、傳真:02-2397687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1.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侯昆廷
聯絡電話
(03)3982231
機關代碼
3.1.1.3
單位名稱
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
機關地址
337桃園市大園區埔心里航勤北路27號
聯絡人
侯昆廷
聯絡電話
(03)3982231
傳真號碼
(03)3834429
電子郵件信箱
bp661233@apb.npa.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4/12/18
原公告日
114/12/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4/12/26 17:00
開標時間
114/12/29 14:30
開標地點
337桃園市大園區埔心里航勤北路27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64萬8,000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民航事業作業基金航空警察局407專戶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防止廠商非法參與投標並確保得標廠商能確實訂約、履行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得標廠商依契約約定履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7桃園市大園區埔心里航勤北路27號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 115年1月1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以日曆天計算)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一、投標廠商須為國內合法納稅之廠商。 二、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Leidos桌上型爆裂物偵檢儀保養維修)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例如:結算驗收證明書、驗收合格紀錄影本或其他足資證明完工文件...等或履約中,但已部分驗收或分段查驗紀錄亦屬合格證明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三、相關資格詳如契約規範書。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Leidos 桌上型爆裂物偵檢儀保養維修)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例如:結算驗收證明書、驗收合格紀錄影本或其他足資證明完工文件...等或履約中,但已部分驗收或分段查驗紀錄亦屬合格證明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其他:附加說明
更正招標公告理由 : 原招標文件檔案4-0、115年度桃園國際機場Leidos桌上型爆裂物偵檢儀21+6部契約規範書(重新調整格式).odt 內容誤植為附件3-LEIDOS桌上型爆裂物偵檢儀故障維修紀錄表,重新上傳正確契約規範書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16、傳真:02-2397687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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