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PSJ1070131 已決標公告

107年汰換本局行政大樓各科室按鍵電話交換機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邁登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520,000
原始預算
$ 2,564,000
底價金額
$ 2,539,900
決標折數
99.22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
機關代碼 3.1.1.3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7 - 收音機、電視, 通訊器材及儀器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黃智健
聯絡電話 (03)3982231
機關代碼 3.1.1.3
單位名稱 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
機關地址 337桃園市大園區埔心里航勤北路27號
聯絡人 黃智健
聯絡電話 (03)3982231
傳真號碼 (03)3834429
電子郵件信箱 cutis@dns.apb.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564,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02/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02/26 17:00
開標時間 107/02/27 15:00
開標地點 337桃園市大園區埔心里航勤北路27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75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7桃園市大園區埔心里航勤北路27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21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E701010電信工程業,且未受主管機關停業處分仍在案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本規範係說明有關投標廠商對提供本局全數位式電子交換機系統之需求條件, 內容包括設備供應、安裝、配線、測試等工作。 二、本規範設備係為提供局本部之對內、外通話服務,一機一警用門號,並需與本局 現有各型警用電話機換機系統(包含第一航站、第二航站、台北分局及高雄分局 等 )互通無誤,構成一整體性警用電話交換系統網路。 三、投標廠商必須依照本規範辦理,並完成與本局警用電話交換機網路相容,詳如 現況需求說明。 四、廠商必須負完全責任依說明、規範及相關圖面所列之要求提供本局所需之電話交 換機等系統設備整合、施工與測試等。 五、廠商交貨時需提出原廠或台灣代理商出具針對本案產品維修零組件6年無缺保證書正本(含廠商名稱及標案名稱)。 六、本標案所需設備,包含共用現有之詳細電話計費系統、語音信箱、電源設備、警用及自動中繼線路等。 七、本案不允許大陸地區廠商或其產品參與(包含透過第三地區重新貼牌方式或拆解來台組裝之成品),如於驗收或驗收後,發現廠商有上述偽造或欺瞞之情事並經查證屬實,除依規定取消得標資格、解除契約並沒入履約等保證金外,並將依政府採購法等相關法律規定辦理究責及向廠商追償機關所生之損失。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02/26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1.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黃智健
聯絡電話
(03)3982231
機關代碼
3.1.1.3
單位名稱
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
機關地址
337桃園市大園區埔心里航勤北路27號
聯絡人
黃智健
聯絡電話
(03)3982231
傳真號碼
(03)3834429
電子郵件信箱
cutis@dns.apb.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564,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02/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02/26 17:00
開標時間
107/02/27 15:00
開標地點
337桃園市大園區埔心里航勤北路27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75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7桃園市大園區埔心里航勤北路27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21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E701010電信工程業,且未受主管機關停業處分仍在案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本規範係說明有關投標廠商對提供本局全數位式電子交換機系統之需求條件, 內容包括設備供應、安裝、配線、測試等工作。 二、本規範設備係為提供局本部之對內、外通話服務,一機一警用門號,並需與本局 現有各型警用電話機換機系統(包含第一航站、第二航站、台北分局及高雄分局 等 )互通無誤,構成一整體性警用電話交換系統網路。 三、投標廠商必須依照本規範辦理,並完成與本局警用電話交換機網路相容,詳如 現況需求說明。 四、廠商必須負完全責任依說明、規範及相關圖面所列之要求提供本局所需之電話交 換機等系統設備整合、施工與測試等。 五、廠商交貨時需提出原廠或台灣代理商出具針對本案產品維修零組件6年無缺保證書正本(含廠商名稱及標案名稱)。 六、本標案所需設備,包含共用現有之詳細電話計費系統、語音信箱、電源設備、警用及自動中繼線路等。 七、本案不允許大陸地區廠商或其產品參與(包含透過第三地區重新貼牌方式或拆解來台組裝之成品),如於驗收或驗收後,發現廠商有上述偽造或欺瞞之情事並經查證屬實,除依規定取消得標資格、解除契約並沒入履約等保證金外,並將依政府採購法等相關法律規定辦理究責及向廠商追償機關所生之損失。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02/26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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