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h57111@dns.apb.gov.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7桃園市大園區埔心里航勤北路27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須為國內合法納稅之廠商。
二、投標廠商或其代理廠商須具有我國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發之放射性物質或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銷售服務業認可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自決標翌日起40日內完成第1具嗅覺式爆裂物偵檢儀內部腔室清潔維修作業,並送還使用單位且能達正常使用。
二、自第1具嗅覺式爆裂物偵檢儀內部腔室清潔維修完成並送還使用單位且能達正常使用後翌日起40日曆天內完成第2具維修作業,並報請驗收。以上均以使用單位送修紀錄為依據。
三、自第2具嗅覺式爆裂物偵檢儀內部腔室清潔維修完成並送還使用單位且能達正常使用後翌日起40日曆天內完成第3具維修作業,並報請驗收。以上均以使用單位送修紀錄為依據。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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