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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12高雄市小港區飛機路632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12高雄市小港區飛機路632號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130日內竣工。
廠商資格摘要
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E102011土木包工業或E801060室內裝修業,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情形者。應檢附審查資料(均須於有效期間內)
(一)依法登記設立之公司,營業項目為營造業、土木包工業獲室內裝修業(擇一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依法登記設立之綜合營造業(丙等綜合營造業以上):
(1)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2)當年度營造業公會會員證。
2.土木包工業(越區營業者,以毗鄰之直轄市、縣(市)為限):
(1)土木包工業登記證。
(2)當年度土木包工業公會會員證。
3.室內裝修業:
(1)室內裝修業登記證。
(2)專業施工技術人員登記證(負責人、受雇人員或從業人員之一應屬專業施工技術人員)。
(二)納稅證明
(三)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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