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7-008 已決標公告

辦公大樓前迎賓車道整修工程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松聖土木包工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700,000
原始預算
$ 733,068
底價金額
$ 711,000
決標折數
98.45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
機關代碼 3.1.1.3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施翔哲
聯絡電話 (02)87702653
機關代碼 3.1.1.3
單位名稱 臺北分局
機關地址 105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409號
聯絡人 施翔哲
聯絡電話 (02)87702653
傳真號碼 (02)27135445
電子郵件信箱 6uja7ud6@dns.apb.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733,068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09/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10/02 17:00
開標時間 107/10/03 10:00
開標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409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35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409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7日內開工。並於開工日起40日工作天內完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投標廠商應屬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設立土木包工業、丙等以上綜合 營造業。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具下列擇其一資格): (1)土木包工業:土木包工業登記證。(限登記於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及宜蘭縣 之業者,如報(減)價金額高於營造業法所規定之承攬造價限額者,不得做為決標對象) (2)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3)土木工程業:營利事業登記資料。 2.廠商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 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3.押標金繳納證明。 4.投標廠商聲明書:請蓋用公司大小章。 5.採購標單兼切結書及標單明細表(內含總表、詳細價目表):請蓋用公司大小章。 6.有效期間內之工(公)會會員證明。 7.納稅證明文件(影本)(非屬公司、行號者免附):最近1期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核 機關核章之最近1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申報書收執聯,若為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 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 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10/02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1.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施翔哲
聯絡電話
(02)87702653
機關代碼
3.1.1.3
單位名稱
臺北分局
機關地址
105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409號
聯絡人
施翔哲
聯絡電話
(02)87702653
傳真號碼
(02)27135445
電子郵件信箱
6uja7ud6@dns.apb.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733,068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09/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10/02 17:00
開標時間
107/10/03 10:00
開標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409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35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409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7日內開工。並於開工日起40日工作天內完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投標廠商應屬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設立土木包工業、丙等以上綜合 營造業。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具下列擇其一資格): (1)土木包工業:土木包工業登記證。(限登記於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及宜蘭縣 之業者,如報(減)價金額高於營造業法所規定之承攬造價限額者,不得做為決標對象) (2)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3)土木工程業:營利事業登記資料。 2.廠商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 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3.押標金繳納證明。 4.投標廠商聲明書:請蓋用公司大小章。 5.採購標單兼切結書及標單明細表(內含總表、詳細價目表):請蓋用公司大小章。 6.有效期間內之工(公)會會員證明。 7.納稅證明文件(影本)(非屬公司、行號者免附):最近1期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核 機關核章之最近1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申報書收執聯,若為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 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 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10/02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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