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PB108016 已決標公告

108年度委外租用大型標誌車附掛緩撞設施9輛勞務工作採購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錦有企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9,200,000
原始預算
$ 19,710,000
底價金額
$ 19,20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內政部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
機關代碼 3.1.1.20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12 - 針對整個社區之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徐士翔
聯絡電話 (02)29094111#2084
機關代碼 3.1.1.20
單位名稱 本局後勤科
機關地址 243新北市泰山區黎明里半山雅70之2號
聯絡人 徐士翔
聯絡電話 (02)29094111#2084
傳真號碼 (02)29093613
電子郵件信箱 purchase@mail.hpb.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決標生效翌日起1年內,得依後續擴充評分辦法以決標價格續約1年(上限)新臺幣4,730萬4,000元之增購權利。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 行政院
補助金額 19,71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8/06/26
原公告日 108/06/2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8/07/12 17:00
開標時間 108/07/12 17:20
開標地點 243新北市泰山區黎明里半山雅70之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500000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8/10/09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43新北市泰山區黎明里半山雅70之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本局通知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24時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符合政府登記有案之人力派遣業或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廠商,且未受停業處分者。 (二)無「政府採購法」第15條第4項、第38條、第39條、第103條第1項及「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8條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者。 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公司/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請至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工商登記資料網站下載列印) (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廠商納稅之證明:營業稅繳款書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如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設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7/12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1.20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徐士翔
聯絡電話
(02)29094111#2084
機關代碼
3.1.1.20
單位名稱
本局後勤科
機關地址
243新北市泰山區黎明里半山雅70之2號
聯絡人
徐士翔
聯絡電話
(02)29094111#2084
傳真號碼
(02)29093613
電子郵件信箱
purchase@mail.hpb.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決標生效翌日起1年內,得依後續擴充評分辦法以決標價格續約1年(上限)新臺幣4,730萬4,000元之增購權利。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 行政院
補助金額
19,71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8/06/26
原公告日
108/06/2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8/07/12 17:00
開標時間
108/07/12 17:20
開標地點
243新北市泰山區黎明里半山雅70之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500000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8/10/09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43新北市泰山區黎明里半山雅70之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本局通知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24時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符合政府登記有案之人力派遣業或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廠商,且未受停業處分者。 (二)無「政府採購法」第15條第4項、第38條、第39條、第103條第1項及「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8條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者。 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公司/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請至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工商登記資料網站下載列印) (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廠商納稅之證明:營業稅繳款書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如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設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7/12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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