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人
採購:陳俊年;需求:葉映廷,電話:02-27666351#4608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北市忠孝東路四段五五三巷五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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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購:陳俊年;需求:葉映廷,電話:02-27666351#4608
電子郵件信箱
ci771048@cib.npa.gov.tw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 115年:依廠商配合情形及業務需求,於契約期限內增購派駐人員10人,該年度擴充金額上限為391萬6,420元整。
(2) 116年:本局保留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另行簽訂契約,於116年1月1日至116年12月31日期間內,116年度擴充以15人12個月份計算,原則依115年度決標單價計算,惟保留軍公教人員可能調薪幅度,該年度擴充金額上限為1,205萬1,392元整。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北市忠孝東路四段553巷5號7樓(後勤科)
開標地點
本局科技⼤樓13樓開標室(110055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4段551號)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廠商為勞⼯繳納勞、健保、勞退各項費⽤及如期如質履約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局後勤科(110055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4段553巷5號7樓)
履約期限
自115年3月1日(若有延遲,以決標次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16、傳真:02-2397687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政風室-(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第7-121號信箱、電話:02-29125852)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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