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P05 已決標公告

107年度辦公大樓機器等附屬設備之操作維護管理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耘正企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415,000
原始預算
$ 2,416,638
底價金額
$ 2,415,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
機關代碼 3.1.1.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謝博丞
聯絡電話 (02)27678114
機關代碼 3.1.1.2
單位名稱 後勤科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北市忠孝東路四段五五三巷五號
聯絡人 謝博丞
聯絡電話 (02)27678114
傳真號碼 (02)27530872
電子郵件信箱 8963579@email.cib.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於合約期滿後如乙方履約情形良好,且雙方願意續約,得依原決標價格續約1年,並應於合約屆滿前30日曆天內以換文方式辦理之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1/3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2/06 17:00
開標時間 106/12/07 14:30
開標地點 本局科技大樓13樓20人會議室(臺北市信義區北市忠孝東路四段55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2萬元整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12/07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北市忠孝東路四段五五三巷五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7/1/1-107/12/31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檢附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設立登記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法人或機構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2)最近一期有效納稅證明影本(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予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3) 106年台灣區冷凍空調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書及106年度甲級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2/06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1.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謝博丞
聯絡電話
(02)27678114
機關代碼
3.1.1.2
單位名稱
後勤科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北市忠孝東路四段五五三巷五號
聯絡人
謝博丞
聯絡電話
(02)27678114
傳真號碼
(02)27530872
電子郵件信箱
8963579@email.cib.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於合約期滿後如乙方履約情形良好,且雙方願意續約,得依原決標價格續約1年,並應於合約屆滿前30日曆天內以換文方式辦理之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1/3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2/06 17:00
開標時間
106/12/07 14:30
開標地點
本局科技大樓13樓20人會議室(臺北市信義區北市忠孝東路四段55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2萬元整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12/07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北市忠孝東路四段五五三巷五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7/1/1-107/12/31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檢附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設立登記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法人或機構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2)最近一期有效納稅證明影本(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予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3) 106年台灣區冷凍空調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書及106年度甲級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2/06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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