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90507 已決標公告

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六總隊109年度高性能偵防車1輛採購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汎德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550,000
原始預算
$ 2,800,000
底價金額
$ 2,580,000
決標折數
98.84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六總隊
機關代碼 3.1.1.17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91 - 機動車, 拖車, 半拖車; 車輛機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彭麟瑄
聯絡電話 (02)23513611
機關代碼 3.1.1.17
單位名稱 後勤科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昌路一段10號
聯絡人 彭麟瑄
聯絡電話 (02)23513611
傳真號碼 (02)33933444
電子郵件信箱 643038@sp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8.3 國家安全局
補助金額 2,80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05/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昌路一段1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05/28 17:00
開標時間 109/05/29 10: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昌路一段1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4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昌路一段1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180日曆天交貨(含領牌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押標金繳納憑據。 (二)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營業項目:CD01030汽車及其零件製造業、F114010 汽車批發業、F214010汽車零售業等),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各項情形之合法廠商。 (三)廠商納稅證明。 (四)廠商信用之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 (五)投標廠商聲明書:聲明書各項次應逐項填寫,投標人欄位應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或 簽署。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案第2次招標,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72條第2項:「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僅有一家或採議價方式辦理採購…」,其議價次數以3次為限。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六總隊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05/28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1.17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彭麟瑄
聯絡電話
(02)23513611
機關代碼
3.1.1.17
單位名稱
後勤科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昌路一段10號
聯絡人
彭麟瑄
聯絡電話
(02)23513611
傳真號碼
(02)33933444
電子郵件信箱
643038@sp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8.3 國家安全局
補助金額
2,80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05/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昌路一段1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05/28 17:00
開標時間
109/05/29 10: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昌路一段1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4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昌路一段1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180日曆天交貨(含領牌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押標金繳納憑據。 (二)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營業項目:CD01030汽車及其零件製造業、F114010 汽車批發業、F214010汽車零售業等),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各項情形之合法廠商。 (三)廠商納稅證明。 (四)廠商信用之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 (五)投標廠商聲明書:聲明書各項次應逐項填寫,投標人欄位應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或 簽署。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案第2次招標,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72條第2項:「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僅有一家或採議價方式辦理採購…」,其議價次數以3次為限。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六總隊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05/28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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