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RES108 已決標公告

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五總隊108年度岡山營區餐廳提供膳食委外採購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米之香食品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4,069,607
原始預算
$ 24,069,607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五總隊
機關代碼 3.1.1.16
標的分類 勞務類 642 - 提供食物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尤忠秋
聯絡電話 (07)3741325
機關代碼 3.1.1.16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814高雄市仁武區中正路451號
聯絡人 尤忠秋
聯絡電話 (07)3741325
傳真號碼 (07)3747631
電子郵件信箱 youcc@5p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1.財務代理或存託服務之採購或收購。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1.財務代理或存託服務之採購。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1.財務代理或存託服務之採購或收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為因應接訓林時班期及員警之需求或契約期滿機關招商作業未及,得洽廠商依原契約條件、項目單價擴充期限至109年1月31日止,擴充金額為新臺幣72萬3,720元整。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7/10/16
原公告日 107/10/0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7/11/05 17:00
開標時間 107/11/06 09:30
開標地點 814高雄市仁武區中正路45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20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14高雄市仁武區中正路45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8年1月1日至108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 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 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 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 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前述資料及 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 替之。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影本。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納稅證明,其 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 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 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 。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 代之,新設立且未屆滿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 業稅主管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 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 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 表代之。 (三)廠商信用之證明影本。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 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 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 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4.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五總隊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11/05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1.16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尤忠秋
聯絡電話
(07)3741325
機關代碼
3.1.1.16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814高雄市仁武區中正路451號
聯絡人
尤忠秋
聯絡電話
(07)3741325
傳真號碼
(07)3747631
電子郵件信箱
youcc@5p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1.財務代理或存託服務之採購或收購。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1.財務代理或存託服務之採購。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1.財務代理或存託服務之採購或收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為因應接訓林時班期及員警之需求或契約期滿機關招商作業未及,得洽廠商依原契約條件、項目單價擴充期限至109年1月31日止,擴充金額為新臺幣72萬3,720元整。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7/10/16
原公告日
107/10/0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7/11/05 17:00
開標時間
107/11/06 09:30
開標地點
814高雄市仁武區中正路45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20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14高雄市仁武區中正路45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8年1月1日至108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 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 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 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 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前述資料及 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 替之。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影本。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納稅證明,其 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 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 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 。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 代之,新設立且未屆滿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 業稅主管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 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 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 表代之。 (三)廠商信用之證明影本。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 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 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 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4.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五總隊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11/05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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