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54SPC51501 已決標公告

室內靶場排風改善工程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田祐企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15,000
原始預算
$ 416,000
底價金額
$ 386,880
決標折數
81.42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四總隊
機關代碼 3.1.1.15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61 - 暖氣, 通風及空調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梁世旺
聯絡電話 (04)7260743#6041
機關代碼 3.1.1.15
單位名稱 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四總隊
機關地址 500彰化縣彰化市華陽里南郭路1段383號
聯絡人 梁世旺
聯絡電話 (04)7260743#6041
傳真號碼 (04)7267208
電子郵件信箱 110109@4spc.npa.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3/3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00彰化縣彰化市華陽里南郭路1段383號
招標文件總售價 0元
付款方式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4/07 17:00
開標時間 115/04/08 14:00
開標地點 彰化縣彰化市南郭路1段383號(保四總隊行政大樓3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00彰化縣彰化市華陽里南郭路1段383號秘書室(收發)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簽約日起60日曆天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本工程投標廠商需具備具有專業靶場製造、供應或本案承做能力之證明文件(如三年內之完工結算證明書),以茲證明履約能力及履約經驗。 (2)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納稅證明文件(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因故停止上班,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 二、開標日如遇不可抗力之災害,本總隊停止上班,無法如期開標時,開標時間由本總隊另行電話或傳真通知投標廠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四總隊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16、傳真:02-23976874)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4/07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1.15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梁世旺
聯絡電話
(04)7260743#6041
機關代碼
3.1.1.15
單位名稱
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四總隊
機關地址
500彰化縣彰化市華陽里南郭路1段383號
聯絡人
梁世旺
聯絡電話
(04)7260743#6041
傳真號碼
(04)7267208
電子郵件信箱
110109@4spc.npa.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3/3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00彰化縣彰化市華陽里南郭路1段383號
招標文件總售價
0元
付款方式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4/07 17:00
開標時間
115/04/08 14:00
開標地點
彰化縣彰化市南郭路1段383號(保四總隊行政大樓3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00彰化縣彰化市華陽里南郭路1段383號秘書室(收發)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簽約日起60日曆天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本工程投標廠商需具備具有專業靶場製造、供應或本案承做能力之證明文件(如三年內之完工結算證明書),以茲證明履約能力及履約經驗。 (2)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納稅證明文件(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因故停止上班,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 二、開標日如遇不可抗力之災害,本總隊停止上班,無法如期開標時,開標時間由本總隊另行電話或傳真通知投標廠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四總隊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16、傳真:02-23976874)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4/07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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