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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三總隊第一大隊(基隆市七堵區南光街23號)7樓會議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三總隊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三總隊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依招標文件規定投標並依決標完成簽約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履約品質,保障機關權益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6基隆市七堵區南光街23號保安警察第三總隊第一大隊收發室
履約期限
自114年1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本案工作地點:
(一)保安警察第三總隊第一大隊暨第一中隊、第二中隊及基隆偵查分隊(基隆市七堵區南光街23號)
(二)保安警察第三總隊第一大隊第二中隊桃園分隊(桃園市大園區埔心村埔心街138號)
(三)保安警察第三總隊第一大隊第三中隊暨臺中偵查分隊(臺中市梧棲區臨港路三段307號2樓之1及2樓之2)
(四)保安警察第三總隊第一大隊第三中隊警衛小隊(臺中市梧棲區中南一路二段155號)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三總隊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