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0711-A 已決標公告

大湳營區駐地搬遷勞務採購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一一康馨搬家貨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340,000
原始預算
$ 1,984,000
底價金額
$ 1,34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一總隊
機關代碼 3.1.1.1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71 - 陸地運輸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宏豪
聯絡電話 (02)28213918
機關代碼 3.1.1.12
單位名稱 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一總隊
機關地址 112臺北市北投區立農街二段301號
聯絡人 陳宏豪
聯絡電話 (02)28213918
傳真號碼 (02)28225930
電子郵件信箱 350-003@spfh.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1 內政部警政署
補助金額 1,984,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7/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7/27 17:00
開標時間 106/07/28 10:00
開標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立農街二段30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5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立農街二段30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6年8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貨運及汽車運輸業(含搬家公司) 2.丙等綜合營造業商。 以上均須主管機關許可、登記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得標廠商須配合本總隊相關作業之需求,彈性調整施工時間; 另配合新屋反恐訓練中心駐地整修期程,訂定施工流程: 1、8月10日前:於大湳營區進行拆卸作業。 2、8月10日起:進行裝運作業。 3、8月31日完成施作。 二、人員、裝備、各項物品拆卸、運載及安裝過程之安全維護。 三、履約期限:得標廠商與機關於決標當日即簽訂合約,本案預計於106年8月31日完成。 四、本總隊辦理事項 1、提供需拆卸、載運、安裝之各項設備、物品之清冊。 2、依合約辦理付款。 3、查核得標廠商所提人力、車輛及機具等。 4、指派督工人員,協調各項施工作業。 5、調派人員協助物品分類及搬運工作。 6、有變更之必要者,須依本總隊之通知或同意辦理,結果不符合約規定或無法依本總隊 之通知變更者,本總隊有權終止或解除合約。 五、其他注意事項: 1.自赴現場:本總隊所提供之資料係僅供參考,爲求計畫完善,廠商應自行赴現場充分了 解現況。 2.其他相關投標規定,請投標廠商詳閱本案投標須知及契約條款。 3.本說明書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政府採購法」暨其相關子法及本案契約本文規定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一總隊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7/27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1.12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宏豪
聯絡電話
(02)28213918
機關代碼
3.1.1.12
單位名稱
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一總隊
機關地址
112臺北市北投區立農街二段301號
聯絡人
陳宏豪
聯絡電話
(02)28213918
傳真號碼
(02)28225930
電子郵件信箱
350-003@spfh.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1 內政部警政署
補助金額
1,984,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7/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7/27 17:00
開標時間
106/07/28 10:00
開標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立農街二段30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5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立農街二段30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6年8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貨運及汽車運輸業(含搬家公司) 2.丙等綜合營造業商。 以上均須主管機關許可、登記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得標廠商須配合本總隊相關作業之需求,彈性調整施工時間; 另配合新屋反恐訓練中心駐地整修期程,訂定施工流程: 1、8月10日前:於大湳營區進行拆卸作業。 2、8月10日起:進行裝運作業。 3、8月31日完成施作。 二、人員、裝備、各項物品拆卸、運載及安裝過程之安全維護。 三、履約期限:得標廠商與機關於決標當日即簽訂合約,本案預計於106年8月31日完成。 四、本總隊辦理事項 1、提供需拆卸、載運、安裝之各項設備、物品之清冊。 2、依合約辦理付款。 3、查核得標廠商所提人力、車輛及機具等。 4、指派督工人員,協調各項施工作業。 5、調派人員協助物品分類及搬運工作。 6、有變更之必要者,須依本總隊之通知或同意辦理,結果不符合約規定或無法依本總隊 之通知變更者,本總隊有權終止或解除合約。 五、其他注意事項: 1.自赴現場:本總隊所提供之資料係僅供參考,爲求計畫完善,廠商應自行赴現場充分了 解現況。 2.其他相關投標規定,請投標廠商詳閱本案投標須知及契約條款。 3.本說明書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政府採購法」暨其相關子法及本案契約本文規定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一總隊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7/27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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