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12 臺北市 北投區 立農街二段301號
電子郵件信箱
040-008@spfh.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不含水管、電氣工程,或係已與水管、電氣工程分開招標之建築工程(建築標)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保留契約價金百分之二十增購之權利,後續擴充項目為耐震修繕有關之工程或勞務,期限為決標後12個月。 本採購金額得增購至3,250萬2,000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100萬元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立農街二段301號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廠商資格摘要
1. 乙級(含)以上綜合營造業。
2. 具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含當年度入公會證明)。
3. 截止投標日前半年內票據交換機構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無退票紀錄證明。
4. 開標當日最近一期有效納稅證明文件,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證明代之。 5.本投標須知所附之參加廠商聲明書中第一項至第十項答「是」者,不得參加投標;其投標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該聲明書未依規定填寫、遞送者,不得作為投標對象。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495、傳真:02-2397687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