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PA1091105 已決標公告

樹人樓、經國樓及日新樓冷氣專用迴路增設工程案

臺灣警察專科學校 決標日:109/10/22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廣多工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670,000
原始預算
$ 2,500,000
底價金額
$ 2,195,000
決標折數
76.08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灣警察專科學校
機關代碼 3.1.1.11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64 - 電力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楊光正
聯絡電話 (02)22305776
機關代碼 3.1.1.11
單位名稱 臺灣警察專科學校
機關地址 116臺北市文山區興隆路三段153號
聯絡人 楊光正
聯絡電話 (02)22305776
傳真號碼 (02)22391701
電子郵件信箱 enderson@cc.tpa.edu.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10/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11/04 17:00
開標時間 109/11/05 10:00
開標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興隆路三段153號(中興樓第2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2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警察專科學校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3.1.1.11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興隆路三段15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算7天內開工,並於開工日之日起35日曆天內完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E大類 營造及工程類;中類E6機電工程業;小類E601010電器承裝業。 2. 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截止投標日前六個月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查覆單如經塗改或未經查覆單位及經辦人員蓋章者無效)。 4.甲級電器承裝登記執照及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5.法令規定切結書。 6.投標廠商聲明書。 7.詳細價目總表(標單)、詳細價目表、單價分析表。 8. 押標金。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工程案因涉及高壓電斷電操作,廠商需有能力獨立履約操作高壓電斷電、復電,故需具備甲級電器承裝業資格且需為電器工程工業公會會員,為確保廠商履約能力,另需提供截止投標日前六個月內查詢之無退票記錄金融機構證明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警察專科學校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11/04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1.1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楊光正
聯絡電話
(02)22305776
機關代碼
3.1.1.11
單位名稱
臺灣警察專科學校
機關地址
116臺北市文山區興隆路三段153號
聯絡人
楊光正
聯絡電話
(02)22305776
傳真號碼
(02)22391701
電子郵件信箱
enderson@cc.tpa.edu.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10/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11/04 17:00
開標時間
109/11/05 10:00
開標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興隆路三段153號(中興樓第2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2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警察專科學校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3.1.1.11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興隆路三段15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算7天內開工,並於開工日之日起35日曆天內完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E大類 營造及工程類;中類E6機電工程業;小類E601010電器承裝業。 2. 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截止投標日前六個月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查覆單如經塗改或未經查覆單位及經辦人員蓋章者無效)。 4.甲級電器承裝登記執照及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5.法令規定切結書。 6.投標廠商聲明書。 7.詳細價目總表(標單)、詳細價目表、單價分析表。 8. 押標金。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工程案因涉及高壓電斷電操作,廠商需有能力獨立履約操作高壓電斷電、復電,故需具備甲級電器承裝業資格且需為電器工程工業公會會員,為確保廠商履約能力,另需提供截止投標日前六個月內查詢之無退票記錄金融機構證明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警察專科學校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11/04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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