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f100300@cc.tpa.edu.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興隆路三段153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興隆路三段153號
廠商資格摘要
1.油漆工程業或土木包工業或室內裝修業或丙等綜合營造業以上或營業項目內註明有油漆工程者。投標時須檢附公司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得由廠商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替代之。2. 最近1期納稅證明。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明相關文件代之。3.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附加說明
1.油漆工程業或土木包工業或室內裝修業或丙等綜合營造業以上或營業項目內註明有油漆工程者。投標時須檢附公司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得由廠商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替代之。2. 最近1期納稅證明。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明相關文件代之。3.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