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
◎B區被點擊之撲克牌會出現紫色粗框,表示該撲克牌已被挑選,若欲取消挑選,請再點擊該撲克牌1次,紫色粗框會消失。
機關地址
111 臺北市 士林區 中山北路五段250號 總務處
電子郵件信箱
hjhung@mail.mcu.edu.tw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
補助機關 3.71.2金門縣政府
補助金額 1,529,000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開標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中山北路五段250號 B901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8萬元整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中山北路五段250號 總務處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如登記主管機關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等」,並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三)廠商信用之證明: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一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機構或銀行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
(1)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2)證明文件以下列任一之票據交換所委託金融機構查詢核章之制式簡覆單正本或影本。
A:票據交換所第一類或第二類票據退票資料查詢簡覆單。
B:票據交換所支票存款戶票據徵信開戶查詢簡覆單。
(3)查詢簡覆單上應載明之內容如下:
A: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機構
B: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一年內無退票紀錄
C:資料查詢日期
D:廠商統一編號及名稱
(4)簡覆單如經塗改或未經查覆單位及經辦人員蓋章者無效。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 以上產品保固一年(因人為及天災因素不在此限),出貨及安裝地點為銘傳大學金門校區,
實際出貨及安裝位置須依使用單位指示。
2. 投標時需檢附:
﹝1﹞ 型錄(含船艙設計說明)。
﹝2﹞ 依各項次要求之證明文件及SGS 或TUV或TAF檢測報告。詳規格說明
3. 驗收時需檢附:
﹝1﹞ 當年度進口報單證明。
﹝2﹞ 原廠製造商出廠證明。
﹝3﹞ 原廠製造商出具購方名稱之產品保固書並註明業主名稱證明文件。
4. 其他事項:
﹝1﹞交貨期限為決標日起45個日曆天。
﹝2﹞得標廠商得於驗收完畢後清運包裝耗材恢復場地清潔。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