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人
資格文件:陳秋玲(分機3300)、規格文件:施亮瑜(分機3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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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件信箱
cnchen@tpcu.edu.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學園路2號採購保管組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份新台幣200元請至本校出納組繳納
開標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學園路2號行政大樓3樓310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學園路2號行政大樓2樓採購保管組
廠商資格摘要
全投標文件*1份(財物或勞務或工程)標封內應包括:
※廠商資格審查表一份。
※押標金(非公司票)。
※納稅證明資料(401表)一份。(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營利事業登記證一份。(請至「經濟部商業司商工登記公示資料查詢服務」下載)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六個月以內。
※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一年內無退票記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六個月以內,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應加蓋查覆單位圖章)一份。
※授權書一份。
※退還押標金申請書一份。
※電子領標書面憑據一份。
※儀器設備規格表一份。
※投標產品型錄(若無型錄請以繪製圖說代替)。
未出席開標之廠商喪失比減價或議價之權利
其他:附加說明
廠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所繳納之押標金,不予發還;其未依招標文件規定繳納或已發還者,並予追繳:
一、以虛偽不實之文件投標。
二、借用他人名義或證件投標,或容許他人借用本人名義或證件參加投標。
三、冒用他人名義或證件投標。
四、得標後拒不簽約。
五、得標後未於規定期限內,繳足保證金或提供擔保。
六、對採購有關人員行求、期約或交付不正利益。
七、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有影響採購公正之違反法令行為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城市學校財團法人臺北城市科技大學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