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9246117-06 已決標公告

直轄市定古蹟助順將軍廟(晉德宮) 第四期修復工程

助順將軍廟 決標日:111/12/16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冠能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8,300,000
原始預算
$ 18,492,860
底價金額
$ 18,400,000
決標折數
99.46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助順將軍廟
機關代碼 29246117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29 - 其他用途建築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郭庭瑄
聯絡電話 (02)27670586
機關代碼 29246117
單位名稱 助順將軍廟
機關地址 108臺北市萬華區康定路13號
聯絡人 郭庭瑄
聯絡電話 (02)27670586
傳真號碼 (02)27670587
電子郵件信箱 buddha.k168hsu@gmail.com
工程計畫編號 29246117-06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依「古蹟歷史建築及聚落修復或再利用採購辦法第12條」將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1,320,825元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法人團體辦理適用採購法案件之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條
辦理方式 補助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9.59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補助金額 5,059,259元
補助金額_2 5,782,011元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5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12/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原因 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8臺北市萬華區康定路13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500元,現金付款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12/22 17:00
開標時間 111/12/22 17:30
開標地點 108臺北市萬華區康定路13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0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8臺北市萬華區康定路1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36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依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聚落建築群修復或再利用採購辦法規定: 廠商資格:政府登記有案之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者。 1.有效期內之綜合營造業登記證影本。 2.本年度公會會員證影本。 廠商聘任之工地負責人: 1.累積1年以上古蹟及4年以上歷史建築、紀念建築修復或再利用工程相關經驗,檢附實務工程經驗之證明文件。 2.參加中央主管機關自行或委託其他機關(構)、學校或團體辦理之古蹟修復工程工地負責人訓練,並取得結業證書。 廠商聘任之具古蹟修復經驗傳統匠師(木作匠師、泥作匠師、瓦作匠師),應具備下列資格之1之證明文件: 1.經主管機關認定為文化資產保存技術之保存者。 2.內政部刊印之臺閩地區傳統工匠名錄所列之匠師者。 3.其他具有相當傳統技術及成果,並經中央主管機關審查通過後公告者。 (三)上列擬聘用人員簡歷表(含項目、姓名、照片、身分證字號、本人簽名及蓋章與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同意參與切結同意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附加說明 修正工程採購契約第5條契約價金之給付條件,第2項估驗款:契約自開工日起,工程進度達百分之二十(惟甲方須先請領得補助款)。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助順將軍廟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12/22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助順將軍廟
機關代碼 29246117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郭庭瑄
聯絡電話
(02)27670586
機關代碼
29246117
單位名稱
助順將軍廟
機關地址
108臺北市萬華區康定路13號
聯絡人
郭庭瑄
聯絡電話
(02)27670586
傳真號碼
(02)27670587
電子郵件信箱
buddha.k168hsu@gmail.com
工程計畫編號
29246117-06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依「古蹟歷史建築及聚落修復或再利用採購辦法第12條」將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1,320,825元
財物採購性質
法人團體辦理適用採購法案件之依據法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9.59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補助金額
5,059,259元
補助金額_2
5,782,011元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5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12/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原因
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8臺北市萬華區康定路13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500元,現金付款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12/22 17:00
開標時間
111/12/22 17:30
開標地點
108臺北市萬華區康定路13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0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8臺北市萬華區康定路1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36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依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聚落建築群修復或再利用採購辦法規定: 廠商資格:政府登記有案之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者。 1.有效期內之綜合營造業登記證影本。 2.本年度公會會員證影本。 廠商聘任之工地負責人: 1.累積1年以上古蹟及4年以上歷史建築、紀念建築修復或再利用工程相關經驗,檢附實務工程經驗之證明文件。 2.參加中央主管機關自行或委託其他機關(構)、學校或團體辦理之古蹟修復工程工地負責人訓練,並取得結業證書。 廠商聘任之具古蹟修復經驗傳統匠師(木作匠師、泥作匠師、瓦作匠師),應具備下列資格之1之證明文件: 1.經主管機關認定為文化資產保存技術之保存者。 2.內政部刊印之臺閩地區傳統工匠名錄所列之匠師者。 3.其他具有相當傳統技術及成果,並經中央主管機關審查通過後公告者。 (三)上列擬聘用人員簡歷表(含項目、姓名、照片、身分證字號、本人簽名及蓋章與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同意參與切結同意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附加說明
修正工程採購契約第5條契約價金之給付條件,第2項估驗款:契約自開工日起,工程進度達百分之二十(惟甲方須先請領得補助款)。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助順將軍廟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12/22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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