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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209連江縣南竿鄉福澳村134號(福澳加油站)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9連江縣南竿鄉福澳村134號(福澳加油站)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10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120日內竣工。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之基本資格:政府登記立案合格之土木包工業(含以上)。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土木包工業者應附:A.營利事業登記證。B.土木包工業登記證(附有工程記載表之登記證)。C.土木包工業登記證(設立登記之登記證)。D.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2、營造業者應附:A.營利事業登記證。B.承攬工程手冊。C.營造業登記證。D.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三)廠商納稅證明: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書收據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請統一發票購票政相關文件代之。
(四)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一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機構或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連江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9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七十六號、電話:0836-25330、傳真:0836-25021)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馬祖調查站(地址:209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15號;馬祖郵政101號信箱、電話:0836-22258、傳真:0836-2287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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