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325桃園市龍潭區高楊南路97-1號
機關資料:聯絡電話
(03)4718976分機213
機關資料:電子郵件信箱
ls4718976@gmail.com
採購資料:標案名稱
桃園市私立龍祥護理之家自動撒水設備新建工程
採購資料: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採購資料: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否預算金額不公開理由:機關認為不宜公開
採購資料:是否受機關補助:補助機關
3.80.14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招標資料: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09/07/02 17: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09/07/03 11:0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325桃園市龍潭區高楊南路97-1號 A棟3樓會議室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30000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5桃園市龍潭區高楊南路97-1號(行政辦公室)
其他:履約期限
決標起10日內開工,於109年10月26日竣工。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其營業項目須載有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安裝工程業之業務者。
2.廠商之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3.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4.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5.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
6.雇有丙級以上業務主管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以上者或於81年6月29日前取得安全衛生管理員結業證書以上者,並附在職回訓紀錄及勞工保險証明文件等。
7.聘有消防設備師或消防設備士之資格者,其資格須符合消防法第七條第四項消防設備師及消防設備士管理辦法之規定,並附回訓紀錄文件等。
8.工程預算表(請廠商自行提出)。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4.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5.廠商信用之證明。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私立龍祥護理之家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0-07-03T06:22:02+08:00
電子郵件信箱
ls4718976@gmail.com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否預算金額不公開理由:機關認為不宜公開
是否受機關補助:補助機關
3.80.14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開標地點
325桃園市龍潭區高楊南路97-1號 A棟3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5桃園市龍潭區高楊南路97-1號(行政辦公室)
履約期限
決標起10日內開工,於109年10月26日竣工。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其營業項目須載有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安裝工程業之業務者。 2.廠商之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3.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4.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5.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 6.雇有丙級以上業務主管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以上者或於81年6月29日前取得安全衛生管理員結業證書以上者,並附在職回訓紀錄及勞工保險証明文件等。 7.聘有消防設備師或消防設備士之資格者,其資格須符合消防法第七條第四項消防設備師及消防設備士管理辦法之規定,並附回訓紀錄文件等。 8.工程預算表(請廠商自行提出)。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4.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5.廠商信用之證明。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私立龍祥護理之家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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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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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私立龍祥護理之家自動撒水設備新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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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類5169-其他安裝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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