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以公告之預算金額扣減決標金額所得餘額。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決標日起至106年6月15日期間內完成
廠商資格摘要
(1)基本資格:經政府登記合格之資訊軟體服務公司,或營利事業登記項目與本標的相關者 (需具資訊軟體服務業及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裝設工程業資格),已依規定納稅或免稅,無不良紀錄者。
(2)應檢附之基本資格證明及投標文件: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營業稅納稅證明文件
■投標廠商聲明書
附加說明
(1)除公告內容外,餘詳列投標須知、契約稿本及其他招標文件。
(2)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期限:自公告日起獲邀標之日起等標期4分之1,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記。受理廠商疑義及異議單位:臺南市農產運銷股份有限公司,電話06-5905908,傳真:065905909,地址:臺南市新化區建國街40號。
(3)颱風等災變機關所在地停止上班時,本公告之領標、投標截止期限及開標日前處理方式: 詳見投標須知。
(4)領標方式及地點:1.自行前往購取:自公告招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上班時間: 08:00~16:00)至臺南市農產運銷股份有限公司總務課(詳如招標公告)以現金不具名購取,2.以郵購方式購買(附限時掛號回郵72元信封及郵局匯票抬頭為:臺南市農產運銷股份有限公司300元整。
(5)1.書面投標郵遞送達: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截標期限前郵遞寄達:臺南市新化區建國街40號 - 臺南市農產運銷股份有限公司 。2.書面投標專人送達: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截標期限前自行送達:臺南市新化區建國街40號 - 臺南市農產運銷股份有限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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