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356苗栗縣後龍鎮東明里頂浮尾83之2號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56苗栗縣後龍鎮東明里頂浮尾83之2號
開標地點
356苗栗縣後龍鎮東明里頂浮尾83之2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56苗栗縣後龍鎮東明里頂浮尾83之2號
廠商資格摘要
1.本縣土木包工業或丙級以上營造公司。
2.當年度所屬公會會員證。
3.109年度完稅證明(本期或前期申報書)。
4.經濟部工商登記公示資料。
5.工程手冊。
6.本工程專案人員無障礙受訓證明(需附勞保證明)。
7.公司負責人無退票記錄證明。
8.工程手冊上有記錄承包完工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4.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5.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院為24小時收容教養心智障礙福利機構,若有維修需求之情事,施做廠商需在1小時內治本機構處理維修,以保障住民安全及使用性。
2.本計劃為衛生福利部社家署補助,工程款需驗收完成並送縣府核可轉呈中央審核通過後,中央核撥款項至苗栗縣政府並匯入本院款項後,再依本院支付款項程序付款。
3.本採購無追加預算,請廠商務必至現場勘查後領標。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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