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總統府偏樓2樓開標室(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122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一二二號 外收發室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應於109年7月31日以前(含)將採購標的送達機關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
(三)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本案依採購法第49條規定公開取得書面報價。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二)機關相關人員:
1.規格需求及契約單位:第二局第二科 李先生(02-2320-6223)。
2.採購單位:第三局第六科 吳小姐(02-2320-6369)。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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